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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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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




概况


2006年8月21日,广东省编办《关于成立东江、北江流域管理机构的函》,同意在广东省北江大堤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正处级单位,由广东省水利厅管理。

2007年6月28日,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

主要职能


一、负责编制本流域综合规划和本流域水资源保护、治涝、供水等专业规划及水资源配置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协助制定水资源配置方案和北江流域防洪预案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协调北江流域区域和行业之间的水事关系;负责核定北江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水域的纳污能力并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审核北江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等。

四、负责在北江流域对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河道(含采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北江流域范围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跨地级以上市水事纠纷的协调;指导区域水行政执法。

五、负责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和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工作。

六、承办省流域管理委员会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与党委办合署)

1.协助局领导对各处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规章制度建设。

2.负责局领导和总工程师的秘书工作。

3.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档案、保密、机要、政务公开、消防保卫、信访等工作。

4.组织局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的草拟工作,组织流域重大问题的调研。组织局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流域宣传工作。

5.组织局召开的全流域性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管理局机关行政会议计划。

6.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办、查办和催办工作。

7.负责局机关值班工作,组织局重要接待工作。

8.负责防洪抢险后勤保障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

9.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局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局监察工作。

11.负责统战、共青团工作。

12.负责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政研活动工作。

13.配合人事处做好领导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对干部任免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14.指导分支机构的相关工作。

15.对口联系厅办公室、党委办、纪检组、监察室。

1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监察)处

1.组织拟定局人才开发、干部队伍建设、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等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职工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负责局机关及分支机构公务员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局机关及分支机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

4.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水利行业职业技能考核、聘用工作。

5.负责局人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库房管理工作。

6.负责局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外事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局机关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8.负责局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关工委日常工作。

9.对口联系厅人事处、离退处、工会。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财务审计处

1.负责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2.研究拟定部门预算、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局机关和北江大堤管理处部门预算,汇审编报飞来峡、乐昌峡的部门预算。

4.负责局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协助资金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5.负责分支机构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以及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局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局机关、北江大堤管理处各项项目、服务、物资的采购工作。

7.负责监督局各类经济合同执行的工作。

8.参与工程、科研及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申报和招标概(预)算审查以及竣工验收、审计等管理工作。

9.指导分支机构的财务计划审计工作。

10.对口联系厅财审处、规计处。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防汛与工程建管处

1.负责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

2.承担本流域江河防洪工程、度汛应急工程、水毁工程的建设管理及河道管理工作,负责北江大堤防汛物资采购工作。

3.组织指导飞来峡、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的运行管理,负责北江大堤的安全监管。

4.承担局科技创新、水利学会日常工作,负责制订相关的政策、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5.负责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核、审查工作,负责本流域基建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审核上报并协助组织验收工作。

6.组织实施本流域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上报工作。

7.组织审查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乐昌峡水利枢纽专项工程预算,并监督执行。

8.负责工程合同的监督管理。

9.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0.指导分支机构的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制订、采砂招投标现场管理工作。

12.对口联系厅规计处、建管处、安监处、水保处、科技处。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资源管理处

1.负责本流域综合规划和水资源保护、治涝、供水等专业规划和水资源配置方案并监督实施。

2.承担协调本流域区域和行业之间的水事关系,保障水资源的有效调度。

3.审核北江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和其他河道水域的纳污能力,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4.审核北江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

5.监督实施流域水功能区划,监测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

6.组织开展流域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

7.负责流域防汛工作,负责局防汛值班、防汛机动抢险队管理工作。

8.编制本流域防洪预案并监督实施。

9.负责流域信息化规划、建设工作。

10.负责局信息系统管理与维护。

11.负责本流域防洪、抗旱调度工作。

12.负责局机关及北江大堤管理处信息化技术管理工作。

13.指导分支机构水资源管理、防汛与信息化工作。

14.对口联系厅水资源处、厅三防办、保障中心。

1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支机构


北江大堤管理处

1.承担北江大堤的管护工作。

2.承担《广东省北江大堤管理办法》规定的水务工作。

飞来峡水利枢纽管理处

1.承担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资源、发电中心等管理工作。

2.承担《广东省飞来峡水利枢纽管理办法》规定的水务工作。

3.承担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

1.承担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及建成后的枢纽工程、库区水资源、发电中心等管理工作。

2.承担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省水利厅水政监察局北江分局


1.负责对本流域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承担流域范围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及跨地级以上市水事纠纷的协调工作。

3.指导区域水行政执法。

4.负责本流域采砂规划制订工作,负责本流域河道采砂招投标工作,负责采砂现场管理工作。

5.根据法律法规及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北江大堤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建设项目的审批。

6.开展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普及教育工作。

7.负责局有关法律事务工作。

8.协助水政监察局关于流域执法的相关工作。

9.联系厅水政监察局、政法处、移民局。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