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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哈友好关系基础的联合声明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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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哈友好关系基础的联合声明


英文: Joint Statement on the Basis of Friendly Re-lations between the People’s Republicof China and the Republic of Kazakhstan

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于1993年10月18日在北京签订,同日生效,长期有效。

声明共18条,主要内容是:

①双方将根据《联合国宪章》并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基础上发展睦邻友好、互利合作关系,确认以和平方式解决两国间的一切争端,相互不以任何形式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采取可能对对方安全构成威胁的行动。

②任何一方不参加针对另一方的任何军事政治同盟,不同第三国缔结损害对方国家主权和安全利益的任何条约或协定,不允许第三国利用其领土损害对方国家主权和安全利益。

③双方确认中苏边界谈判中已达成的协议,并将以有关目前两国边界的条约为基础,协商解决尚未解决的问题;两国将在边境裁军谈判中作出新的努力,以便早日达成协议。

④哈方重申愿以无核国家地位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方重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

⑤双方将加强经济、文化、科技、司法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相互促进两国军事部门建立接触和发展联系,按照通常的国际实践进行军事交往,以加强军事领域的相互信任与合作。

⑥哈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确认不同台湾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

1991年12月16日,哈正式宣布独立。翌年1月3日,中哈正式建交。1993年10月18~21日,哈总统NA.纳扎尔巴耶夫正式访华,与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上述声明。该声明进一步增强了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关系。1994年4月,中国总理李鹏应邀访哈,双方又签署了边界协定,将两国关系推进到一个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