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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都的秋


《故都的秋》是中国现代作家郁达夫于1934年创作的散文,被选入中学语文教材。也有出版社出版了以此文章命名的郁达夫散文集。



图书信息


书 名: 故都的秋

作 者:郁达夫

出版社: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时间: 2009-9-1

ISBN: 9787807627883

开本: 16开

定价: 28.00元

内容简介


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美国《密勒士评选》曾评出当时中国文坛最具知名度的五位作家,郁达夫位列其中。他是一位优秀的作家,也是一位优秀的出版家,并且与鲁迅、郭沫若、茅盾等一同在“五四”新文学运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中国现代文学和出版事业的发展都做出了巨大贡献。

郁达夫在文学创作上主张“文学作品,都是作家的自叙传”,因此在小说和散文中毫不掩饰地勾勒出个人生活的轨迹,也深深植入了作者的思想感情、个性和人生际遇。

作者介绍


郁达夫(1896—1945),原名郁文,幼名荫生,浙江富阳人,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1896年12月7日生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达夫3岁丧父,7岁入私塾启蒙,从小熟读唐宋诗词和小说杂剧。1911年开始创作旧体诗并向报刊投稿。1912年夏考入之江大学预科,不及半载因参加学潮被校方开除。翌年进入杭州蕙兰中学,因绝望于教会学校的奴化教育,遂回家闭门苦读。

1913年9月随长兄郁华赴日留学,1914年7月考入东京第一高等学校预科,开始接触西洋文学,并开始尝试小说创作。1919年7月进入东京帝国大学经济学部。1921年6月,与郭沫若、成仿吾、张资平等人发起成立了创造社。7月第一部小说集《沉沦》问世,对当时文坛产生巨大影响。其中小说《沉沦》为其代表作,深刻地表现了受压迫的留日学生的苦闷与彷徨,并塑造了一个性格忧郁和心理变态的青年形象,具有强烈的反旧礼教色彩。1922年3月《创造季刊》创刊,主编第1期。同年7月自东京帝国大学毕业后回国。

1923年5月,《创造周刊》创刊。同月发表《文学上的阶级斗争》,引起广泛注意。7月发表小说《春风沉醉的晚上》,为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早表现工人形象的作品之一。同年作品集《茑萝集》出版。1923~1926年先后在北京大学、武昌师大、广东大学任教,主编《创造月刊》《洪水》半月刊。1927年1月因发表政论《广州事情》引起创造社内部争论,从而声明退出创造社。1928年春秘密加入太阳社,9月在鲁迅支持下主编《大众文艺》。1930年作为发起人在上海成立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同年3月发起成立中国左翼作家联盟。1932年2月与鲁迅、茅盾等联合发表《上海文化界告世界书》。同年12月小说《迟桂花》发表。1933年4月移居杭州后,写了不少山水游记和诗词,其中游记尤为出色。1935年发表《出奔》,描写尖锐的阶级斗争。1938年在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成立大会上当选为常务理事。

1938年12月携妻儿抵新加坡,主编《星州日报》等报刊副刊,发表大量战斗性很强的政论、短评和诗词声援抗日斗争。1942年5月由于日军进逼撤至苏门答腊的巴爷公务,化名赵廉。曾被日军强迫任翻译七八个月之久,在此期间暗中保护和营救了不少印尼群众和华侨。1945年9月17日日本投降后被日本宪兵秘密杀害于苏门答腊,年仅50岁,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郁达夫的文学活动贯穿了从五四运动到抗日战争的几个重要革命时期,从最初表现青年的苦闷开始,逐渐扩大到反映劳动人民的不幸,以至描写革命风暴的到来。他是一个爱国主义者,也是一个跟随时代一道前进的作家。他的作品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他那个时代的部分精神面貌。在艺术上,则侧重于表现自我,带有较浓重的主观色彩,既有表现对旧社会的抗争与愤激的直抒胸臆,也有坦率的自我暴露、病态的心理描写、悒郁感伤的心灵倾诉,形成感情意味浓厚的浪漫主义倾向。

著作书目:

《沉沦》(短篇小说集)1921年,泰东

《茑萝集》(小说、散文合集)1923年,泰东

《小说论》(理论)1926年,光华

《文艺论集》(理论)1929年,光华

《戏剧论》(理论)1926年,商务

《寒灰集》(《达夫全集》第1卷)1927年,创造社

《文学概说》(理论)1927年,商务

《日记九种》1927年,北新

《鸡肋集》(《达夫全集》第2卷)1927年,创造社

《过去集》(《达夫全集》第3卷)1927年,开明

《孤独者的愁哀》(戏剧集)1927年,创造社

《迷羊》(中篇小说)1928年,北新

《奇零集》(《达夫全集》第4卷)1928年,开明

《达夫代表作》(小说、散文合集)1928年,上海春野书店;1930年,现代

《敝帚集》(达夫全集》第5卷)1928年,现代

《在寒风里》(小说、散文合集)1929年,厦门世界文艺书社

《薇蕨集》(《达夫全集》第6卷)1930年,北新

《她是一个弱女子》(中篇小说)1932年,湖风

《仟余集》(小说、散文合集)1933年,天马

《达夫自选集》(小说、散文合集)1933,天马

《断残集》(《达夫全集》第7卷)1933年,北新

《浙东景物纪略》(散文集)1933年,浙江铁路局

《屐痕处处》(散文集)1934年,现代

《达夫日记集》1935年,北新

《达夫短篇小说集》(上下册)1935年,北新

《达夫游记》(散文集)1939年,创造社

《达夫散文集》1936年,北新

《闲书》(散文集)1936,良友

《我的忏悔》(散文集)1936,良友

《藤十郎的恋》(剧本)1937,上海文化书局

《郁达夫文集》(小说、散文合集)1948,春明

《达夫诗词集》1948,广州宇宙风社

《郁达夫游记》(散文集)1948,上杂

《郁达夫选集》(小说、散文合集)1951,开明;1954,人文

《郁达夫南游记》(散文集)1956,香港世界书局

《郁达夫选集》(小说、散文、政论合集) 1959,人文

《郁达夫诗词钞》 1962,香港上海书局

《达夫文艺论文集》(1—3卷)1978,香港港青出版社

《郁达夫诗词抄》1981,浙江人民

《郁达夫文集》(1一12册)1982,花城

《达夫书简》1982,天津人民

《郁达夫游记集》(散文集)1982,浙江人民

《郁达夫抗战诗文抄》 1982,福建人民

《郁达夫致王映霞书简》 l982,天津人民

《郁达夫小说集(上下册)1983,浙江文艺

《郁达夫日记集》1984,陕西人民

《郁达夫散文选集》1985,上海文艺

《郁达夫散文集》 1985,浙江文艺

《郁达夫文选集》 1985,浙江文艺

《郁达夫日记集》 1986,浙江文艺

《沉沦》(短篇小说集)1986,百花

《郁达夫书信集》 1987,浙江文艺

《沉沦.迷羊》(短篇小说集)1988,人文

著名作品:中篇小说《出奔》《她是一个弱女子》短篇小说《沉沦》《春风沉醉的晚上》《薄奠》《银灰色的死》,《北平的四季》,《茫茫夜》。

写作背景


从1921年9月到1933年3月,郁达夫曾用相当大的精力参加左翼文艺活动和进行创作。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胁等原因,他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到杭州,居住近三年,这段时间里,过的是一种闲散安逸的生活,并花了许多时间到处游山玩水,写下许多的游记散文。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了本文。

作者在对北平秋的描绘中,寄寓了眷恋故都自然风物和对美的执著追求,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故都”表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恋之意;“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

作品原文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1)的芦花,钓鱼台(2)的柳影,西山(3)的虫唱,玉泉(4)的夜月,潭柘寺(5)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6)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7),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8)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9)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10),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11)。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12),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13),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14)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15)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16)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

释义


(1).陶然亭:位于北京城南,亭名出自白居易诗句“更待菊黄家酿熟,共君一醉一陶然"。

(2).钓鱼台:在北京阜成门外三里河,玉渊潭公园北面,环境清幽,”台下有泉涌出,汇成池,其水至冬不竭“。《明一统志》

(3)西山:北京西郊群山的总称,是京郊名胜。

(4)玉泉:指玉泉山,是西山东麓支脉。

(5)潭柘寺:在北京西山,相传“寺址本在青龙潭上,有古柘千章,寺以此得名。”

(6)一椽:一间屋。椽,放在房檩上架着木板或瓦的木条。

(7)落寞:冷落,寂寞。

(8)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淮南子,说山》:“以小明大,见叶落而知岁之将暮。”

(9)着:穿(衣)

(10)平平仄仄起来:意即推敲起字的韵律来。

(11)Golden Days:英语中指"黄金般的日子".

(12)钞:同“抄”

(13)Anthology:英语中指"选集"

(14)秋士:古时指到了暮年仍不得志的知识分子.

(15)欧阳子的《秋声》:指欧阳修的《秋声赋》

(16)荔枝湾:位于广州城西

文章疏导


1.本文题旨

“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题目明确而又深沉。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之秋的真情,并流露出忧郁、孤独的心境。在把握本文主旨时,要注意理解作者思想感情的时代性。社会风云和个人遭际在作者心里投下阴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味”夹杂着一些苦涩。

2.本文结构

文章开头和结尾都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中间主体部分从记叙和议论两方面描述故都纷繁多彩的清秋景象:记叙部分采用并列结构,根据“清”“静”“悲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自然风物,共有五种景况,即秋院感秋、秋槐缀秋、秋蝉啼秋、秋雨叹秋、秋果盛秋;议论部分,从喻理的角度,进一步赞颂自然之秋,赞颂北国之秋。首尾照应,回环往复;中部充分展开,酣畅淋漓。

3.情景交融的特点

作者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描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神韵。他不写故都皇家宫殿、园林,也不写远近郊区众多优美的自然风光,那些景致虽然也代表了故都的特色,但似乎离老百姓生活很遥远。他只是依凭一个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来观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奇异的主观色彩。例如写“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蓝色的牵牛花,从寻常景象甚至破败景象中看出、体验出美来。写“北国的槐树”的落蕊,“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写“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些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情怀,恐怕只有郁达夫这样一个具有平民倾向又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读书人才能体验得到,才能表现得细腻而深刻。最能表现情景一体的是“清”“静”“悲凉”的描述。“清”“静”,既是对客观景物特点的描写和总结,又是作者内心的感受;“悲凉”,则更多的是作者的主观感受,与景物既有联系又无必然联系(因为感秋可生悲也可生喜,悲者未必从秋景得来)。“清”“静”是大多数散文家能感悟得到和写得出的,未必见得奇妙,而“悲凉”则属于郁达夫一人独有,最见奇妙。总之,本文情意浓厚,以抒发内心感受为主,写景并不像其他作家的散文名篇那样占有很多篇幅。在这一点上可与《荷塘月色》对比,《荷》文写景似用工笔,精描细绘,景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情为景所藏所掩;本文则略于写景,尽力抒情,文情更给人以亲切感、厚重感。

本文是现代散文中的名篇,感情浓厚,意味隽永,文辞优美。由于本文的写作离今天已经久远,学生要充分把握文中的意蕴和情味可能有些困难,所以应当先作些作者情况和背景介绍,并提示学生诵读,宜慢不宜快,认真体会景物描写所蕴含的思想感情,当读到作者直接抒怀时更要认真感受作者的心意、情怀。要注意课文的文眼,即“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此句提纲挈领,笼罩全篇,更要认真领会,循此线索整体把握文章大意。

名句分析


“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

江西吉安的大方客先生《白璧微瑕堪遗憾——名篇指瑕拾趣》的文章就指出,这两个句子是文章结尾处所出现的不和谐音符。理由是“‘譬如’后面的四个意象的排列,说得都是南国之秋的美丽处,都是具有一种诗意美的,可是,到了后面,为了强调与北国之秋的比较效果,作者使用的一连串的四个排比句,却实在缺乏美感。原因有二:一是用词太俗,不雅;二是意象本身粗陋,缺乏诗意。这里出现的“黄酒”、“白干”、“稀饭”、“馍馍”、“黄犬”、“骆驼”这一类字眼与前面文雅柔美的情味反差太大了,而这些用词所包含的意象意义也显得过于唐突粗俗,毫无含蓄蕴藉之美,与全文的风格迥异,实在有些煞风景……所以,这四个比喻句的排比实在有些不伦不类,难免给人一种狗尾续貂的感觉” 。

首先是谭学纯教授对这一句子的评析。他认为,作者运用排比、博喻辞格,精选四组在量与质上差别明显的事物,让读者品味到故都秋天淳厚、浓郁、鲜美的醉人特色,与作者那浓烈的挚爱产生共鸣。

其次是贺诚章先生认为:“这段文字使用了比喻,多角度表达了对南北方秋天的具体差别的体验:一是味道薄厚的差别(黄酒之与白干);二是充实程度的差别(稀饭之与馍馍,实际是感觉);三是肥美程度的差别(鲈鱼之与大蟹,还是味觉);四是规模的差别(黄犬之与骆驼,又回到了视觉)。

又次漆瑗先生则认为:“‘黄酒之与白干’,一个温和,一个刚烈;‘稀饭之与馍馍’,一个稠润,一个硬实;‘鲈鱼之与大蟹’,一个细腻、秀美,一个粗壮、威严;‘黄犬之与骆驼’,一个机灵、活泼,一个沉稳、刻苦。”

再次是复旦大学附中张大文先生的意见,他认为:“作者把南方的秋味同故都的秋味相比较,认为前者之与后者,有如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在这里,四对喻体作比较,目的是从四个角度说明一对本体的特点。第一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浓烈度不同;第二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敦实度不同,这两点较为易解;第三对喻体是从鲜味说明深长度不同,虽然同以上两对喻体都是就实论虚,但要同‘浓烈’‘敦实’相区别,已有不少困难;第四对喻体说明什么特点呢?要从黄犬、骆驼的生活特点来考虑:黄犬走一段路,撒一泡尿,如此轻佻,而骆驼一步一个脚印,这般厚重。——这样,浓烈、敦实、深长、厚重四个概念对说明故都的秋的特征,使各尽其妙,又相互渗透。”

又再次是张宏星先生认为:“郁达夫连用四组比喻性的对比,目的是为了形象地说明南国之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的特点。具体来说,‘黄酒之与白干’比喻南国之秋秋味平淡,北国之秋秋味浓烈;‘稀饭之与馍馍’比喻南国之秋秋味稀薄,北国之秋秋味厚实;‘鲈鱼之与大蟹’比喻南国之秋秋味柔软,北国之秋秋味刚强;‘黄犬之与骆驼’比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北国之秋范围广大。”

最后内蒙古扎赉特旗一中的李殿林老师对这一句子的解读。他认为“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这四组对比性的比喻句,从四个角度精当地写出了南国与北国之秋的差异。第一组从“酒”的角度写味道的足与不足;第二组从“饭”的角度写质的实在与不实在,馍当然是吃一口是一口;第三组从“菜”的角度写味道的浓与不浓。前三组正好是一桌菜,构思可谓独特。第四组是从格调着眼,骆驼比之黄犬,可谓“大气大派”,“骆驼”之喻形象地渲染出北国之秋豪放而不矜持。

对这两个句子,我是不认同贬抑的观点的。理由一,“明月”“秋潮”“凉雾”“残荷”并非都具有诗意,都美,如“残荷”。看来“诗意”和“美”并非作者选择的目的,作者交待得很明确,这就是后一小句“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意思是南国之秋是美,但“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月”是朦胧的,“秋潮”“凉雾”是薄淡的,“残荷”则早失去了色泽。理由二,“黄酒”“白干”“稀饭”“馍馍”“鲈鱼”“大蟹”

“黄犬”“骆驼”是太俗,不雅甚至于粗陋。但还要认真研究作者选用的意图。我认为这太俗,不雅甚至于粗陋的意象刚好表现了北国之秋的特征。

北国之秋的什么特征呢?这是我们要进一步研究的。

从语义学角度,“黄酒”味淡,而白干味浓,后劲很足,很大(查《现代汉语词典》得知“白干,白酒,因无色,含水分而得名”)。这一比较显然是从味觉着眼,写出了南国之秋淡(色淡、味淡),北国之秋浓(色浓、味浓)。再说“稀饭”与“馍馍”,也是从味觉着眼,“稀饭”清淡,不耐咀嚼,而“馍馍”则相反。在这两点上,我与前面诸位持褒扬态度的专家的意见大都一致。又说“鲈鱼”“大蟹”。“鲈鱼”,查《现代汉语词典》,可得知“身体上部青灰色,下部灰白色,身体两侧和背鳍有黑斑,生活在近海,秋末到河口产卵”。再查《新华字典》得知“体侧扁,嘴大,鳞细,银灰色。背部和背鳍上有小黑斑,肉味鲜美”。“大蟹”,呈橘黄色,味鲜美。二者的比较点在哪里呢?笔者认为,一是“色”,更是“味”。“鲈鱼”肉细而嫩,不耐咀嚼;而“大蟹”,耐嚼,值得品味。这一点可能与前面众专家理解有所不同。再接着说“黄犬”“骆驼”,这里的比较点在于形体的小和大。“黄犬”表面上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实喻南国之秋的味小色淡;而“骆驼”表面上喻北国之秋范围广大,实喻北国之秋的味足色浓。由此可知,作者巧借两组事物在味的淡与浓,不耐嚼与耐嚼,形体的小和大道出了南国与北国之秋的不同美,突出了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写出了北国之秋的浓而有味,富有层次和深度,使人感受到北方人的一种特别的文化内涵。所要强调的是两组意象其比较点最终落在了作者在文句中就清楚交待了的一小句上,这就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指南国之秋,北国之秋反义理解即可)”,也就是两个字“色”和“味”,特别是“味”。有位老师在上课时总结得好,他是这样总结的:“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最大区别在于:味。而文中的四个比喻又是从饮食文化入手,让人从饮食中的‘味’去领悟秋之‘味’,让人从形象的‘味’去品味抽象的‘味’。北国之秋像‘白干、馍馍、大蟹、骆驼’,让人感到味烈、味深、味浓、味久,而南国之秋就像‘黄酒、稀饭、鲈鱼、黄犬’让人感到味润、味浅、味淡、味短。”

从修辞学上来论,此句当属辞格套而兼用,即排比套比喻兼对比。这与大家的理解是一样的。

从逻辑上来说,属于一种类比兼比较。用“黄酒”“稀饭”“鲈鱼”“黄犬”,来类比南国之秋,用 “白干”“馍馍”“大蟹”“骆驼”来类比北国之秋。另外这两组事物之间又是比较,突出了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各自特点。

从艺术效果来讲,两组比喻的喻体用的都是最常见的事物,使人容易联想;而巧妙的对比,则突出了中国北方之秋的深味,渲染作者对故都的那份赤子之爱。在结构上成了整句,给人以整齐的建筑美的印象;同时一气呵成,语势贯通,读起来节奏感强,给人以音律美,还增强了文章的抒情色彩。。从平仄的角度推敲,可关注每句的最后一个字。作者注重了平仄的搭配,尤其是最后一句,几乎都是平声,这虽然可能是作者无意的,但很符合我们的朗读和审美习惯。

总而言之,郁达夫先生的这两个难句,虽难破解,但意蕴深厚,极为耐读。可以说这处名句,是个极深的比喻句,它从作者的心的最深处流淌出来,道出了故都之秋的神韵,读来如饮醇酒,久而弥笃。

相关分词: 故都的秋 故都 都的 的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