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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瑞


高永瑞,人名,目前人物主要有两位,一是三门峡市陕县县委副书记、县长,二是浙江省湖州市离休干部(地市级)。



陕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高永瑞,男,汉族,灵宝市川口乡人,1962年9月2日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主要经历:

1981年8月至1988年11月,在卢氏县医院、团县委工作;先后任团县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

1988年11月至1989年3月,在灵宝市法院工作;

1989年3月至1994年3月,担任灵宝市委组织部干部组组长;

1994年3月至1995年3月,担任灵宝市朱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5年3月至1995年9月,担任灵化集团桐沟金矿党总支副书记、副矿长;

1995年9月至1997年12月,担任灵化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桐沟金矿党总支副书记、矿长,云梯公司总经理;

(期 间: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函授学习);

1997年12月至1999年4月,担任中共灵宝市委常委兼灵化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桐沟金矿党总支副书记、矿长,云梯公司总经理;

(期间:1996年8月至1998年12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管理系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函授学习);

1999年4月至2000年3月,担任中共灵宝市委常委、灵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0年3月至2001年11月,担任中共灵宝市委常委、灵宝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1年11月至2006年5月,担任中共灵宝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2年1月起,担任灵宝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6年5月至2010年8月,担任中共灵宝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正县级)

2010年8月至今,担任中共陕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原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嘉兴分院副检察长


高永瑞,男,汉族,1921年7月出生,滕州市南沙河镇南岗村人。中共党员,1943年参加革命工作。

人物生平

曾任南岗村一带村庄地下党支部书记、滕县一区武工组组长、县人武部秘书,县教导队、爆炸队指导员,县公安局审讯干事、短枪队队员,后在县南部前线负责侦情工作。

1949年4月随军渡江作战南下到浙江省工作,历任於潜县公安局股长、局长,临安专署、嘉兴专署公安处科长,嘉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嘉兴分院副检察长等职。

1982年6月在浙江省湖州市离休。(享受地市级待遇

主要事迹

1943年抗日斗争形势严峻。高永瑞始终以本村小学教员的公开身份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秘密组织小股武装力量。1945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二),滕县一区成立不久的区中二队与日伪军遭遇作战,敌军数百人,为策应革命武装力量,遂将隐蔽的小股武装组织公开拉出,从同牵制敌军火力,从此由秘密转公开。后调到部队兵站工作。

解放战争期间,曾回滕县参加游击战,参加了解放第二次解放滕县战役。

1949年4月随军南下到浙江,在地方一直从事公安、法院、检察工作,曾多次立功受奖。1960年2月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公、检、法会议,受到国家主席及中央领导人的接见。曾两次参加周恩来总理招待外国元首的活动,多次参与对中央、省、部级领导人的保卫工作。离休后定居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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