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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程德


高程德,先后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律系和北京大学经济系,任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讲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研究所所长,中美经济学教育交流委员会委员,维也纳经济大学、韩国中央大学客座教授,全国人大《证券法》起草小组副组长。主要研究领域:企业管理,民商法,国际票据管理。

中文名:高程德

国籍:中国

职业:教授

毕业院校:东吴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经济系

主要成就:获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

专业:企业管理

单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战略管理系



历任职位


东吴大学法学院助教华东政法学院助教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员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讲师

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

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研究所所长

中美经济学教育交流委员会委员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

维也纳经济大学、韩国中央大学客座教授

法国巴黎大学、日本丽泽大学访问学者

全国人大《证券法》起草小组副组长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授课程


公司组织与管理

国际票据管理

民商法

政治经济学

研究领域


公司组织与管理

民商法

企业管理

国际票据管理

经济与法律关系

研究成果


专著

《公司组织与管理》第2 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1月

经济法(民商法)第13版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8年5月

《国际票据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9月

主编

《现代公司理论》(第2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台湾)伟硕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

《公司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

《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7月

《企业管理》(第2版)企业管理出版社1996年3月

《中国公司法实务》企业管理出版社1994年2月

《西方企业管理规范集成》华夏出版社1993年10月

论文

《法治与信用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北京大学学报1999年第一期

《法制与信用-市场经济的两个支点》《人民日报》1998年9月29日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趋势》韩国《北方经济研究》1994年第五号

《大陆发展证券市场的问题》台湾《亚洲与世界》1993年第三期

《中国证券市场必须走向规范化、国际化》《工人日报》 1992年7月6日

《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重大意义》《瞭望》周刊1988年第二十七期

《中国的投资环境》日本《国际经济》1995年第一期

《中国的经济改革》澳门东亚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1988年

《法人之概念及其法律地位》香港《经济与法律》1988年12月

《论公司》《北京大学学报》1987年第六期

《论法人》《经济科学》1985年第五期

所获奖励


获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

《通用电气公司》奖教金

被北京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评选为“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之一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人物传记


记得四十五年前的一个深秋之夜,我从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来到北大,那天晚上从前门火车站出站后,天正下着濛濛细雨,一辆人力三轮车拉我到北大。出了西直门两旁全是农田,我也不知走了多长时间,因为那时我还没有手表,只觉得在农村泥泞的道路上,静悄悄地走了好长一段时间,突然出现王府一样的红漆大门就进入了校内。学校给我安排在未名湖畔体斋的一个房间内,那时已是深夜了,所以看不清校园的景致。第一次出远门,那晚怎么也睡不着,不知北大是个什么样的?心想这里的学习环境,我能适应吗?第二天一大早起床后即出去散步,一出宿舍门就看见眼前明澈荡漾的湖光塔影,古色古香的楼群亭阁,幽雅宁静的松柏长青,与喧闹繁华的上海相比,好像走进了另一个世界,不知不觉边欣赏边散步时,太阳已高高挂起,这才想到该回去了,但怎么也找不着宿舍的位置,问了几回过路的教师,好不容易才回到体斋。心想东吴法学院简直无法与北大相比。这样的校园,即使是闻名上海的中山公园也相形见绌。我心里乐滋滋地想,到这样一个优美的环境中来学习真是我的幸运,应该竭尽全力把专业学好。

到校不久就知道,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大学第一任校长是著名的经济学家马寅初。马老德高望重,为人正直,一身正气,在国民党统治时期,他就有一种“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风范。50年代他对中国存在的人口问题及其急剧增长的趋势提出了“新人口论”这一独到的见解。如果当时采纳了他的科学预见,中国的人口何至达到目前的数量。我欣喜有这么一个好校长。我在经济系作研究生,当时的导师是苏联专家古马青珂教授,他是我在经济学方面的启蒙老师,因为过去我是学法律的,现在进入一个新的领域,一切都感到很新鲜、有兴趣,而且当时我国经过三年恢复时期后,正进入社会主义的建设阶段,因此,学习经济学正好与祖国的建设密切结合起来。

在北大云集了许多国内外著名的学者,经济系的陈岱孙教授,他学深识广,治学严谨,是国际上著名的经济学家。陈岱老讲课,条理清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而且风趣幽默,但又不失其高雅,听他的课,实在是一种享受。他的教学艺术是有口皆碑,从治学、做人、教学等诸方面都是学生的榜样,使我得益匪浅,也对我后来的教学生涯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他为人正直,平易近人。我与张国有教授主编《企业管理》,请他作序,他虽时年已92高龄,但仍欣然命笔,序中强调:“对于西方企业管理的制度,我们必需参考借鉴,但切忌盲目照搬。”他的谆谆教导一直作为我在企业管理的教学与科研中的座右铭。

此外,像翦伯赞、冯友兰、朱光潜、王力、费孝通、吴组缃等名教授,虽然我没有直接听过他们的课,但阅读了他们的著作,从中学到了许多历史、哲学、文学、语言学、社会学等等方面的知识。北大是个知识的海洋,只要自己以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精神,向师长们学习,一定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我在北大毕业后曾有一段时期到清华大学任政治经济学教师,直到1978年又回到哺育我成长的北大。由于过去在北大长期受到的熏陶,因此,无论是在清华讲授政治经济学,还是在北大讲授经济法、公司组织与管理、国际票据管理等课程以及专题讲座,我讲课的指导思想是一新二深。新是给学生以新的知识,学生听课总愿听到一些过去没学过的知识,这些新知识无论是理论还是实务,他们认为是有意义,感兴趣,而且过去是不知道的。如果大量讲些他们所熟知的概念与实务,他们就不感兴趣了。深是要讲得深刻,在课程中不可能所有的内容都是新的,那么讲到学生熟悉的一些知识时,必须在他们所知的基础上更深入一步,使他们听后觉得有启发、有提高。比如,公司管理、金融证券、财政货币、市场价格等一些概念与实务学生一般都知道些,但现在再讲到这些问题,必须从不同的角度上讲得更深透。

新与深不仅应体现在教学内容上,还应体现在教材的体系结构上,在80年代初我所写的《经济法》教材,是适用于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因为他们一般没有学过法律,所以,我就从民法中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一些基本概念与规定人手,另外再阐述与经济管理专业的其他课程内容基本上没有重复的单行经济法规。与法律专业编写的经济法教材有很大的不同。尽管当时社会上有不少人包括一些专家,批评我的教材结构是“非驴非马,四不像”。但我从求实创新的精神出发,认为不同的学术见解,完全可以根据百家争鸣的精神。这也是北大光荣的民主传统,各抒己见,对不同的教学对象可以有不同体系结构的教学内容。教学效果是检验教学内容的唯一标准。经过近二十年的教学实践,学生反映强烈,包括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的,他们说:“这本教材对我们印象很深刻,太有用了。”曾任国际法院大法官的倪征奥 教授评论这部著作是:“在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中,独树一帜,别具风格。”这本教材先后在北京与上海八次再版,已发行200余万册,我曾得到学校所评的教学优秀奖,1997年又被北京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评选为“我爱我师--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之一。当然,我对不同意见及所得的奖励都视作鞭策自己的动力,今后要更加兢兢业业地不断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使之能取得新的进展。

我从几十年的教学实践中体会,要讲好课必须把专业基础打得坚实,对每一个问题要弄通搞懂,决不能一知半解,比如讲经济法,就必须把经济和法律两方面的基本理论学扎实,同时了解研究这两方面的实际问题,深入实际到基层、厂矿企业搞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提高自己的认识,丰富教学的内容。我曾被强迫在农村劳动过五年,在工厂当了一年工人。虽然当时下去是被动的,但这六年的基层生活,却对我在后来的教学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作为某一方面的专业教师,要讲好课,知识面要广,有许多知识看起来与自己所授的课没有直接联系,但也必须知道些,比如,天文、地理、中外历史、文学美术、伦理道德等,这样在讲课时就可灵活运用其中的一些事例,旁征博引来说明课程中的某些概念。比如,我分析某一概念时,就举了美国历史上的林肯总统在他当律师时,如何利用天文知识去揭穿一个人的伪证;讲到国际贸易的一件经济合同纠纷时,卖方的货物从中东起运到汉堡,当时为何不走苏伊士运河,而取道地中海;讲到当前经济改革,明晰产权时,联系秦朝商鞅提出的许多人追一只野兔的故事,说明确认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性;讲到商品销售时,应如何作好广告宣传,扩大商品销售,必须迎合消费者的心理,这里既有美学又有心理学。有一年我校学生会的一个干部与某一塑料厂订立买卖旅游帽的经济合同,先交货后付款,后来由于没有销出去,学生会也无力付货款,厂方要求赔偿,那位订立合同的学生非常害怕,躲到外地去了。我参与了这件事的处理,提出这是个无效经济合同,该厂无权要求赔偿,因为学生会不是法人,无权与外界订立经济合同,学校也未授权学生会订此合同。我在课堂上用此实例说明什么是法人,什么是有效经济合同,什么是无效经济合同以及对无效经济合同应如何处理等问题,深受学生欢迎。

由于经济法是门交叉的学科,因此,要掌握它必须具备经济与法律两方面的知识,缺少任何一个方面,必然使研究工作不能深入,教学水平不能提高,在实际应用时也易发生问题。因此,只有把经济与法律的知识结合起来,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才能真正掌握经济法,从而把这门学科推向新的高峰。

回顾四十多年来所走过的坎坷曲折的道路,现在虽然取得一点点成就,但在百年来北大人通过自己的艰苦奋斗所创立起来的科学殿堂面前,自己永远是一个小学生,在教学与科研中,还需不断地从她身上吸取营养,作一名人老心不老,活到老学到老的北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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