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港闸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港闸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港闸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简介


根据港闸发【2005】10号《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港闸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港闸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主管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区政府部门。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城港路58号

主要职责

(一)统一管理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参与研究起草人口发展规划和计划生育的有关行政措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搞好新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根据区政府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落实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负责对区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制度,指导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优质服务,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及优生优育工作。参与计划生育科技研究,组织推广计划生育新技术和新方法。组织开展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预检、上报工作。审核计划生育药具计划,指导、监督药具供应与管理。

(四)制定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全民进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人口理论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科学知识的宣传。

(五)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做好人口信息数据的汇总、上报和分析研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进行维护。

(六)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编制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算计划,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待遇;组织各地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检查、指导社会抚养费的使用与管理;配合有关部门逐步建立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及其他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负责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管理委机关及直属单位财产和固有资产。

(七)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能配置


人员编制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编制3名;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 ,副主任2名。

下属事业单位

保留“港闸区计划生育指导站”,核定其全民事业单位编制5名,其单位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

保留“港闸区计划生育服务所”,核定其全民事业单位编制2名,其单位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