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赣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单位名称
赣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机构概况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与信息科、流动人口科、宣传教育科、科学技术科、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办公地址
赣榆县青口镇盛世路金玉大厦三楼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苗运超
六、主要职能介绍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研究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协调。
(二)负责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草拟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和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机制,指导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
(五)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规划、规范,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提高人口素质工作,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及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业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