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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度报告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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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2009年度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7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甘肃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办,邮编:730030,电话: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甘肃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09年度,甘肃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机构,落实规章制度,畅通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政府信息,畅通人民群众了解公共信息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第三、四次全体会议上,徐守盛省长明确提出要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为宗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创新,拓展网上受理、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2009年4月2日,徐守盛省长又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以落实《条例》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加强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4月初,甘肃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提出总体要求,保证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规范。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200号)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切实加强指导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成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办公厅宣传处)”,主要负责承办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和指导协调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省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规范完善各自工作机构,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在本级政府机构改革中,参照设置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逐步形成省、市、县、乡四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2009年度,主要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44号)、《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办法)》(甘政办发〔2008〕52号)、《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试行)》(甘政办发〔2008〕5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甘政办发〔2008〕54号)等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为重点,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质量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市州、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和业务职能,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配套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议和甘肃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省政府信息办先后3次对全省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扩大内需政策措施实施和为民办实事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全省前四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所有开工项目在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质量监管等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做到了按政策办理、按制度办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目前,各市州及绝大部分县市区在政府网站开通“市州及县长(市区长)热线”和“市州及县长(市区长)信箱”,倾听群众呼声,化解矛盾纠纷,有9个市州开办“政风行风热线”,受理群众投诉,切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12个市州、42个县市区建立了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制度,13个市州完成行政职权目录编制工作,并逐步通过网站公开;14个市州、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信息全文;乡镇、村(社区)普遍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并通过多种方式,实现财务收支、强农惠农政策等情况的动态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进一步畅通。充分利用省政府门户网站、各市州政府、各部门网站、政报、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全省工作实际,突出法规性、政策性、权威性、服务性的特点,开辟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交通、公用事业等民生问题专栏,及时刊发经济运行简况、政府规范性文件、重要会议、重点工作督查通报等情况,并实现公开信息的分类检索和全文检索。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省政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要求各市州、各部门每月5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上报本单位上月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及时掌握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各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计划,实施绩效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结合,通过电话、会议、网络、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省政府共主动公开信息20.2万条, 其中,省级部门主动公开信息9.5万条,市州政府主动公开信息10.7万条。

(一)公开内容

1、重点工作。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民办“12件、27项实事”等重要信息。

2、资金使用与监督。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审计情况等;公开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采购结果及监督情况等。

3、机构和人事。公开甘肃省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职责调整变动等情况。

4、重大决定事项。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决定事项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规定、规划、方案等。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国甘肃”)查阅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设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

2、新闻发布会。本年度共举办102次新闻发布会,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府自身建设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及时进行新闻发布。如甘肃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节能减排、利用新能源情况,第十五届兰洽会筹备进展情况,甘肃酒泉风电基地一期工程建设等情况。

3、公共查阅点。在有条件的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系统。

4、《甘肃政报》。2009年度,共发行《甘肃政报》24期、《甘肃政报》专刊1期,发布政府信息420条,赠阅30万份。达到了宣传政策、传达政令、公开政务、联系群众的宗旨和目的。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甘肃省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36件,主要涉及征地、土地利用、采矿权设置、科技政策、成果鉴定等。其中,省级机关收到1090件,市州政府部门收到146件。各市州、各部门均及时给予了认真答复。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09年度,省政府各部门共接受公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约27.2万人次,并及时予以解释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甘肃省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40件,行政诉讼1件、申诉8359件,均及时进行了答复、处理。

六、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均未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省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时效性、敏感性较强,工作中还存在公开不及时,更新不及时,公开的广度、深度亟待提高等问题,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条例》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量大,由于规范程度不够,其受理、答复工作还不够理想。

三是部分部门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不完善,不能适应广大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需求。

为此,2010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有效措施,夯实工作基础。把深化《条例》学习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贯穿到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用《条例》指导、检验和推进工作,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主动公开、如实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组织学习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工作水平。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多视野、广角度的调查研究,努力开展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择时组织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专题研讨班,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形成建设性的意见措施,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政策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为促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决策、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坚持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论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实行预公开和新闻发布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依照国家和省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设定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对裁量幅度分档设限,细化标准,向社会公开,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效能。严格依照《条例》规定,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拓宽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大对各级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政府全体会等重要会议和干部选拔任用、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公款出国境等重要事项的公开力度,既公开结果,又公开过程,并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评议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力争于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切实提高公开效能。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高度重视群众比较关注的政府信息的汇总、梳理工作,重点选择一批关乎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充实相应板块内容,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加强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对申请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或者政府多个部门内设机构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答复意见统一。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高回复质量。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

(四)强化监督保障,推动工作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信息公开评估核心指标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真实、及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市州、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不断探索督查新方法,开展实地和网上督查督办工作,建立网上通报制度,加大网上办事和审批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