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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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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林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16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甘肃省林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甘肃省林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林果产业提质增效,切实将林果产业培植成为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和原则


(一)发展目标。从2011年开始,省级财政多渠道整合筹措资金,支持全省林果产业的发展。通过3—5年的扶持发展,完成苹果、核桃、花椒、葡萄、枸杞、枣、杏、梨、桃、油橄榄、甜樱桃、银杏等12个特色优势林果树种优质高产基地建设,使全省林果总产量年增长13%,总产值年增长15%,项目区户均林果收入年增长16%以上,全省林果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优势林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增收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扶持原则。

1.突出重点,支持优势产区和品种。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方式,支持特色优势林果品种及其优势产区产业发展,推进集约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培育发展特色优势品种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促进形成林果产业的规模效益。

2.集中投入,支持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从解决影响和制约林果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入手,集中资金投入,重点支持良种苗木繁育、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林业技术推广、技术培训、龙头企业培育、科技攻关等七个关键环节,切实推进林果产业快速发展。

3.创新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以林果产业发展为平台,整合和统筹安排各类资金,通过直接补助、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广泛吸纳社会各界资金投入,集中扶持建设一批能够推动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

4.注重实效,严格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对项目县市区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检查验收。严格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与资金安排、分配挂钩,奖优罚劣,实现“问责”与“问效”的有机结合。

二、扶持重点和方式


(一)扶持重点。

1.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按照区域布局和市场需求,引进特色优势林果品种苗木良种及其相关配套技术,在优势产区建设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实现良种苗木自给。

2.优质果园和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对优势产区新建优质果园和集中连片、规模化生产基地给予补助,资金由省发展改革委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和省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并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到县市区,由项目县市区组织实施。

3.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新建和改造标准化示范园,为各林果基地提供单项技术组装配套和系列化技术集成示范,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以示范和辐射推广相结合的形式,促进优质林果基地建设。

4.提质增产技术推广。重点扶持林果新品种繁育、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示范,支持开展无公害和有机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抗逆性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控技术、采后处理以及贮藏、加工、运输、包装等技术的示范推广。通过引进培育新优品种,引进推广集约化管理措施和先进实用技术,促进完成提质增产基地建设任务。

5.生产技术培训。依托省级林业科技推广单位及高等院校,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师资)开展实用栽培技术、标准化生产及采后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依托优势产区业务主管部门,对乡、村技术员及栽培大户开展实用栽培技术、丰产及抗逆性管理技术等培训,使主要产区的种植户有懂技术、会管理的明白人。

6.龙头企业培育。在林果产业主产区,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市场竞争力强、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明显的林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林果协会发展,鼓励多元化深加工,提高林果产品的商业竞争力。

7.科技攻关及品牌创立。围绕林果产业发展中新优品种选育、引种筛选、优质丰产栽培、病虫害防控、贮藏加工等关键技术问题,支持开展科技攻关与技术创新,切实解决优质丰产栽培及产业化层面上的关键技术难题。支持经济林树种标准化及经济林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平台建设工作,支持林果品牌创立,提高林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二)扶持方式。

1.直接补助。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优质果园和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提质增产技术推广、生产技术培训、科技攻关与技术创新,以直接补助方式扶持。

2.财政贴息。龙头企业培育、农民个人种植优质林果,以财政贴息方式扶持。

3.以奖代补。品牌创立,以以奖代补方式扶持。

三、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


(一)资金筹措。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级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重点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98号)确定的目标任务,从2011年开始,省级财政多渠道整合筹措资金,从良种繁育体系、科技支撑体系、技术培训体系、质量标准体系等环节入手,支持特色优势林果产业发展。

2011年,省级财政多渠道整合筹措资金1.28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3000万元,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300万元,省林业厅争取中央及省级林业技术推广资金安排1250万元,省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安排30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安排3500万元,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安排1800万元。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木本油料产业扶持资金,重点支持核桃、花椒、葡萄、枸杞、油橄榄等特色优势林果产业发展。

(二)补助标准。

1.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800万元,建立核桃、花椒、葡萄、枸杞、油橄榄等良种苗木繁育基地10000亩,其中:建立良种苗木基地6000亩,每亩补助1000元,支持资金600万元,年提供优质嫁接苗木3000万株,基本满足标准化基地建设需求;建立核桃、花椒、葡萄、枸杞、油橄榄等良种采穗基地4000亩,每亩补助500元,支持资金200万元,年产良种单芽接穗1.6亿支,基本满足提质增产基地建设需求。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由省财政厅、省林业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建设单位(国营苗圃、企业或种植大户)。

2.优质果园和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2011年,省级安排补助资金6500万元,扶持新建优质果园和规模化生产基地20.5万亩左右,其中,省发展改革委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安排3500万元,扶持新建优质林果生产基地13万亩左右,具体项目与补助标准按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省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安排30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村新建优质果园7.5万亩,亩均补助400元。

3.标准化示范园建设。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200万元,创建60个连片规模在500亩以上的核桃、花椒、葡萄、枸杞、油橄榄等省级丰产高效标准化示范园。每个标准化示范园补助资金20万元。标准化示范园重视推广生态栽培技术和节水丰产技术,推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鼓励发展绿色和有机果品生产,积极申报产地认证和产品认定。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项目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林业(果业)部门联合申报并编制建设实施方案。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审核批准后,联合将资金下拨到项目县市区,由项目县市区林业(果业)主管部门和林业技术推广部门牵头,会同当地果农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组织实施。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会同市州林业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做好技术指导和考核验收工作。

4.提质增产技术推广。2011年,省级安排补助资金125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资金1000万元,按照《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9〕289号)和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项目申报指南,安排用于油橄榄、核桃、葡萄、枣、杏以及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项目;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资金250万元,由市州、县市区林业(果业)、财政部门组织申报,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择优立项并下达补助资金。

5.生产技术培训。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培训经费600万元,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师资)培训由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牵头,市州林业技术推广部门配合,举办专业技术人员(师资)培训班10期,每期培训不少于40学时,项目县市区各选派10—20名专业技术人员分期分批参加集中培训,每期补助15万元,合计补助经费150万元。果农技术培训由项目县市区林业(果业)主管部门和林业技术推广单位牵头,培训果农1.5万人(次),每人补助300元,合计补助经费450万元。培训项目由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及县市区林业(果业)、财政部门申报,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审定后下达计划。技术培训经费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培训任务完成后拨付承担单位。

6.龙头企业培育。2011年,省级安排补助资金210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安排1800万元,用于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进行林果生产基地建设、林果产品加工等贷款项目;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300万元,用于葡萄、油橄榄、核桃等加工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及改扩建生产线的贷款项目。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申请、使用、管理等,按照《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291号)和《甘肃省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农〔2010〕95号)有关规定执行。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管理等,按照《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甘财农〔2007〕309号)有关规定执行。

7.科技攻关及品牌创立。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400万元,其中,科技攻关项目200万元,选择核桃、花椒、葡萄、枸杞、油橄榄等品种8—10个优先支持的攻关课题,每个支持20万元左右资金,面向省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技术部门、科技企业等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担单位;品牌创立资金1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当年获得无公害或绿色果品认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的每个奖励1万元,获得地理标志认证的每个奖励5万元,企业开发新产品获得省级以上著名商标的每个奖励5万元;经济林树种标准化及经济林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平台建设工作安排10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省农牧厅等部门参加,研究确定年度林果产业扶持计划,协调落实资金整合工作。各项目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林果产业发展的领导,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本地优势品种及产业发展实际,出台相应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共同促进林果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统筹资金安排。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扶持办法要求,加强对不同渠道资金的统筹协调和安排,指导各地将资金集中投向产业发展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促进重点项目建设。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在现行渠道和管理权限不变的前提下,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分头下达各方面的扶持资金,及时拨付,确保项目按期启动,顺利实施。各项目市州、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大资金投入,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支持本地特色优势林果产业发展。

(三)规范项目管理。各项目市州、县市区要不断完善项目申报、决策、运行和监管机制,加大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对省上批复实施的项目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实行严格管理,将项目名称、投资规模、预期效益等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大力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公示制、首席专家技术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发挥效益。

(四)严格绩效考评。各项目市州、县市区要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并依托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省直有关部门每年组成检查考核组,对省上扶持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投入与使用管理、项目效益以及违规违纪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从而促进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