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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写字课程的意见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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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写字课程的意见


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写字课程的意见》和《甘肃省九年义务教育写字课程纲要(试行)》的通知

甘教基[2010]6号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写字课程的意见》和《甘肃省九年义务教育写字课程纲要(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基础教育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写字课程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及《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教基[2002]8号)精神,传承祖国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水平,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强和规范全省中小学写字课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规范写字课程的意义

(一)加强和规范写字课程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传承优秀民族文化、提高学生审美修养、丰富学生精神世界、激发学生创新意识、促进学生个性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是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之一。提高写字教育水平是学生学业质量检测、评定省级示范性高中和标准化学校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加强和规范写字课程的总要求

(二)依照省教育厅印发的《甘肃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实施意见》(甘教基[2005]38号),写字课程列为中小学地方课程。从2008年秋季起,我省为1-6年级农村学生免费配发了写字教材。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写字课程,2010年秋季起,写字在1-6年级作为必修课,7-9年级根据各地条件可以作为必修课程,也可以作为选修课程;高一至高三可作为学校课程或结合艺术课进行。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写字课程共安排288课时,每学期16课时,每周1课时。教育厅还制订了《甘肃省九年义务教育写字课程纲要》,该纲要是我省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写字课程教学和课程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贯彻好《甘肃省九年义务教育写字课程纲要》,保证开足、上好写字课。

三、加强和规范写字课程的目标

(三)中小学写字课程的总目标: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陶冶情操,培养审美能力。经过规范的写字技法训练,使学生能流利地书写规范、整洁、美观的硬笔字和毛笔字,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培养认真细心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意志品格。同时,了解基本的书法文化知识,具备一定的书法欣赏水平。

(四)中小学写字课程的分学段目标:

1、义务教育1-6年级:掌握正确的握笔姿势和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能较为熟练地用钢笔等硬笔书写楷书,自觉地注意间架匀称、重心平稳、突出主笔、笔画呼应等基本的结构要素;用硬笔书写整篇作品,行款整齐,书写规范、整洁、美观,并有一定的速度。用毛笔书写楷书,体会毛笔的运笔特点,主动地追求书写美观。

2、义务教育7-9年级: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书写整篇作品,有章法安排的意识。用硬笔书写规范、通行的行书,掌握行书的特点,有较快的书写速度。用毛笔临摹古代楷书碑帖,掌握毛笔的运笔特点,具备初步运用毛笔的能力,能书写简单的毛笔作品。主动追求书写带有原帖风貌的钢笔、毛笔字作品,能自觉地追求书写美观,具备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

3、高一至高三:用毛笔临摹名家字帖并进行毛笔书法创作练习,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可选择楷书、隶书、行书一种或一种以上字体进行练习;能自觉地追求书写的艺术感,具备一定的书法欣赏水平。

四、强化常规管理,扎实提高写字教学质量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制订课程实施计划时,要把写字列入课程计划,保证课时。要采取措施加强写字常规管理,提高中小学写字课程实施水平。

(六)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提高教师的写字水平。要加强在职教师“三笔字”的培训。要把教师“三笔字”培训纳入教师培训工作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工作。学校要配备写字课教师,加强对写字课的教学。承担写字课教学的教师,“三笔字”必须达标。要积极探索激励广大教师提高写字水平的机制,大面积提高各学科教师的写字水平。

(七)学校要定期检查写字教学落实情况,要对各学科书写质量提出明确要求。要妥善处理各学科作业间的关系,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书写压力,保证学生的练字时间。要积极开展写字实践活动。每学期至少要举办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写字作品和作业的评奖活动,要开辟师生写字优秀作品展示橱窗或专栏,激励师生提高写字教与学的技能和水平。

(八)教师要针对学生的实际书写状况,加强习字指导,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增强习字的成功感;要设计生动、活泼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写字兴趣,调动学生练字的积极性;要通过写字课程,提高学生的书法欣赏能力和艺术创造能力。要创造条件,鼓励有书法爱好的学生开展个性化书法艺术活动。

加强写字教学,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是所有教师的共同任务。各学科教师都要在板书、作业评语及其他书写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学科教师都要重视学生的日常书写状况,在教学中明确对学生的书写要求,学生的各科作业和日常书写都应要求规范、端正、美观,做到“教师提笔即示范,学生提笔即练字”。

(九)加强写字教学研究。各级教研部门要把写字教学研究纳入工作日程,列入教研计划,加强研究指导。要定期组织写字课教师开展丰富多彩的写字教研活动。教研人员要深入学校研究和指导写字教学,为教师增强写字教学能力服务;要注意培养典型,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写字课程的教学质量。

(十)深化写字评价改革。要建立以发展性评价为主体的评价机制。对一二年级的写字评价,要特别关注学生认真书写态度和良好写字习惯的培养;关注学生对汉字基本笔画和基本结构的把握,重视书写的正确、端正、整洁和美观。一至六年级和七至九年级的书写评价,要注意学生书写的速度,尊重他们的个体审美情趣。要多用鼓励的方式来提高学生的写字兴趣和自信心。坚决杜绝用大量简单重复抄写惩罚学生的做法。

要在中考、高中会考语文学科考试评分标准中增加书写评价项目,中小学校要在语文期末考试中将学生的书写情况单列评分,以此促进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

五、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写字课程与教学工作健康发展

(十一)各地在选聘教师时,要将拟聘用人员的写字水平列为聘用的必要条件。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教师资格和程序,选聘师范院校具有从事写字课教学素养的毕业生,承担学校写字教学任务,全面提升学校写字教学水平。

(十二)要加强舆论宣传力度,促使全社会重视写字教育,为写字课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省教育厅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制订并实施中小学硬笔字和毛笔字书写等级考核试行标准,喜好书法、有写字专长的学生可考取相应的等级证书。

(十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学校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适合写字的桌椅和光线条件,购置汉字书写方面的书籍和视频资料,培养学生写字的兴趣,丰富学校文化生活。

(十四)要加强对写字教学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做好写字课程教学质量检测反馈指导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各学校写字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要将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写字教学先进经验,对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对未能完成写字课程教学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限期改进提高。通过督导和检查,不断提高全省中小学校的写字教学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