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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行政服务中心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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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行政服务中心




机构概况


奉化市行政服务中心,前身是市政府2000年10月在工商分局设立的奉化市办证办照服务中心,2001年6月成立奉化市行政审批中心,2008年6月正式更名为奉化市行政服务中心。目前进驻中心窗口单位28个,其中单独设立窗口单位17个,进综合窗口单位11个;另设分中心7个,可办理各类审批项目512项。

一、中心管理机构

中心的管理机构为奉化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派出正科(局)级行政机构,代表本级政府对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活动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能。下设综合科、业务科、督查科。

二、服务宗旨

依法、便民、高效

三、中心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营造便民、高效的发展软环境,深入有效地打造“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2008年3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工作。实现了在机构、人员、职数“三个不增加”前提下,改革现行行政机关行政审批的运作模式,调整了市级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撤并或挂牌设立行政审批科,统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为实现审批与监管分离、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奠定了基础。目前暂时受办公场地限制,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分部和七个(交警、边防、农机、水利、烟草、民政、劳动)分中心。本部现受理财政税务、建设(包括房管)、公安(包括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气象、卫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以及综合窗口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事项;分部受理海洋与渔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通、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农林、经济发展、规划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事项。

行政服务中心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2007年底开始建设网上行政审批系统,2008年10月,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成运行,标志着我市行政效能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主要职能


(一)统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会同法制等相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运作制度改革,审定政府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定的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

(二)研究总结行政审批服务的新情况、新经验,创新行政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质量。

(三)制定和实施行政服务中心及其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

(四)为行政服务中心各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有序高效运作。

(五)按照精简、效能原则,依法制定并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运作程序。

(六)对政府各部门、法律法规受权的组织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办事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同时负责做好进驻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确认和服务技能的培训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受理并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评议、投诉。

(八)指导下级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协调涉及跨区域的行政审批相关事项。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承担日常政务和有关事物的联络;参与公文处理,负责收发、机要、保密、文印等工作;使用和管理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的印章;负责对上级来文(含电子邮件)提出拟办建议,处理各级各部门的来文抄件;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整理和信息、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车辆调度物品采购、设施维修等工作;管理机关的人事、工资、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业务科

负责指导各窗口做好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参与联办事项的联合踏勘,组织、协调各窗口单位之间的业务衔接;负责做好收退件的复核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办理上报事项的手续;整理各窗口的上报表格,并做好统计、归档工作;负责服务项目、办事程序、运作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及咨询服务;负责掌握各窗口服务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重大、特殊事项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督查科

督促检查集中受理、办理的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和承诺件及联办件办结时间的检查验收工作;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月度、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日常考勤工作;受理、调处服务对象在审批服务过程中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