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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达恩


范达恩(SSVan Dine),美国推理小说之父,真名是威亨赖特,1888年生于美国弗吉尼亚州。以优异的成绩从哈佛大学毕业后,曾到慕尼黑和巴黎学习美术。1907年起,作为美术评论家和文艺批评家,经常在《洛杉矶时报》等报刊上发表文章,还担任过著名杂志《花花公子》的主编。1916年发表处女作《有前途的男人》,这篇小说虽然引起了批评家的注目,但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经济利益。1923年病倒,度过两年多的疗养生活。在养病期间,他通读了2000本以上的侦探小说,最后引起他自己的创作欲望,便使用笔名写起侦探小说来,并取得非凡的成绩。

中文名:范达恩

外文名:SSVan Dine

别名:威亨赖特

国籍:美国

出生地:美国弗吉尼亚州

出生日期:1888年

毕业院校:哈佛大学

代表作品:《菲洛万斯探案集》

《菲洛万斯探案集》是他惟一的代表作,也是古典推理小说的集大成之作。《菲洛万斯探案集》创下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世界图书销售记录,成为一战后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硕果仅存的经济奇迹之一,并因此开启了美国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因之改编的电影是同时代最具票房价值的好莱坞电影,布鲁克斯、鲍威尔等影坛巨星无不因出演片中主角而名扬天下。

《班森杀人事件》(The Benson Murder Case,1926年)是《菲洛万斯探案集》系列首作,书中侦探菲洛万斯(Philo Vance)首次登场,在以后的12部长篇侦探小说中,万斯都担任主角。万斯是个美男子,身材高大,体格健壮,他擅长击剑,又是高尔夫球好手,对牌戏也很精通,身上总是穿着最入时的服装。另外,万斯知识广博,对于艺术,尤其是绘画有很大的兴趣。他住所内收藏了许多东西方的美术作品。他曾在哈佛大学攻谈心理学,对这门学科有深广的知识。万斯的独特之处,在于他的新的推理方法。与福尔摩斯那种在地板上来回地爬着寻找物证的的归纳推理相对照,他更重视罪犯的心理和动机,主张以心理分析为中心的分析推理法。根据这种心理分析方法,侦探万斯在《加那利谋杀案》(1927年)中,与怀疑对象打扑克;在《主教杀人案》(1929年)中,万斯分析国际象棋棋谱,做出了有些孩子气的举动,在轻松的气氛中侦破了案件。

《菲洛万斯探案集》共有12部以菲洛万斯为主人公的长篇侦探小说。不过,还是初期的6篇质量较高。尤其是《主教杀人事件》(The Bishop Murder Case ,1929年)和《格林家杀人事件》(The Green Murder Case,1928年),堪称古典侦探小说的杰作。

范戴恩的作品结构严谨,逻辑缜密,小至细节安排,大至层次环节,都经过慎重的考虑。虽说它们并不以玲珑剔透的巧思取胜,但各章各节的安排都给人以恰到好处的感觉。这种强调整体而不是强调各组成部分相加的创作手法具有高屋建瓴的效果。加上他的文风气势恢宏,颇有19世纪英国散文韵味,令他的作品几近给人带来视觉上的享受。1928年,他在自己编著的《侦探小说编年文集》(The Great Detective Stories:A Chronological Anthology,1927)的序言中,详细规定了侦探小说写作的总体规则。这些规则在范戴恩同时代及其后继者的作品中都有所体现,并被后来的侦探小说理论研究者奉为经典。事实上,范戴恩所代表的古典式侦探小说描述的是一个纯粹化了的理性世界。小说的情节、人物、背景、环境都只是作者所设谜局的道具和组成部分,是作者和读者之间进行的一场智力游戏。此外,范戴恩还特别强调了“均等线索”的创作原则。按照范戴恩的理念,侦探小说应将读者和侦探放在同一个思维平面上,给予两者相同的线索,并依据推理断案。这种干净利落、无枝无蔓的创作方式,正是两次世界大战期间饱受经济大萧条和纳粹恐怖之苦的人们,渴求一个纯净、未受外界干扰的虚幻世界的内心反映。

另外,范达因所撰写的《推理小说二十条守则》是推理小说史上最全面、最完整、最严谨的写作戒律,同时也被奎恩等后来者奉为指导其毕生写作的“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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