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法律适用手册:市场秩序法分册

法律适用手册:市场秩序法分册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法律适用手册:市场秩序法分册




图书信息


作 者: 上海市法学会 编

丛 书 名:出 版 社: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有限公司ISBN:9787807456476出版时间:2010-09-01版 次:1页 数:1815装 帧:平装开 本:16开所属分类:图书 > 法律 > 法律实务

内容简介


上海市法学会组织各方力量编写的《法律适用手册》系列,是充分吸收了司法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同时也吸取了以往同类图书的成功经验。中国最近二十多年的发展,令世界惊叹。我们已经接近建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而在1978年,我们国家甚至连刑法、民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都还没有。我们经历的这个变化,国外通常是在几百年中完成的,因此,我们所经历的,真正称得上是“跨越式发展”。虽然发展迅速,很多方面达到了先进水平,但是,更多方面的进步,特别是通常被称为“软件”的进步,不可能以跨越式发展的形式完成,比如全社会法制素养、人文素养的提高,人的精神境界的提升等等。“软件”的进步,需要假以时日,通过持之以恒的扎实工作,才能逐步显现的。

提高全社会法制素养、人文素养的途径很多,主要的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学习。司法工作者更要加强学习。通过学习,熟练掌握并运用法律知识,巩固已经得到的知识,获取新的知识。

学习,必须选择适当的内容。眼下,各类法律书籍汗牛充栋,但是,旨在有效提高有关人员法律实务操作水平的书籍并不多。

目录


第一编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基本原则及不正当竞争、经营者的含义)

第三条(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社会监督)

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假冒仿冒行为和虚假标示行为)

第六条(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

第七条(滥用政府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第八条(商业贿赂行为)

第九条(虚假广告行为)

第十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第十一条(低价倾销行为)

第十二条(附条件交易行为)

第十三条(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第十四条(商业诽谤行为)

第十五条(串通投标行为)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机关)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职权)

第十八条(检查人员出示证件义务)

第十九条(被检查者的义务)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假冒仿冒行为和虚假标示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经营者违反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处理)

第三十条(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监督检查人员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生效日期)

《法律适用手册市场秩序法分册(下册)》目录:

第六编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调整范围)

第三条(计量单位)

第四条(计量管理体制)

第二章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第五条(计量基准法律地位)

第六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第七条(地方计量标准)

第八条(单位计量标准)

第九条(计量器具的检定)

第十条(计量检定的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计量检定原则)

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十二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条件和手续)

第十三条(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

第十四条(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

第十五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质量)

第十六条(进口计量器具监督)

第十七条(计量作弊的监督)

第十八条(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管理)

收起全部<<

前言


上海市法学会组织各方力量编写的《法律适用手册》系列,是充分吸收了司法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同时也吸取了以往同类图书的成功经验。

中国最近二十多年的发展,令世界惊叹。我们已经接近建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而在1978年,我们国家甚至连刑法、民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都还没有。我们经历的这个变化,国外通常是在几百年中完成的,因此,我们所经历的,真正称得上是“跨越式发展”。虽然发展迅速,很多方面达到了先进水平,但是,更多方面的进步,特别是通常被称为“软件”的进步,不可能以跨越式发展的形式完成,比如全社会法制素养、人文素养的提高,人的精神境界的提升等等。“软件”的进步,需要假以时日,通过持之以恒的扎实工作,才能逐步显现的。

提高全社会法制素养、人文素养的途径很多,主要的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学习。司法工作者更要加强学习。通过学习,熟练掌握并运用法律知识,巩固已经得到的知识,获取新的知识。

学习,必须选择适当的内容。眼下,各类法律书籍汗牛充栋,但是,旨在有效提高有关人员法律实务操作水平的书籍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