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
主要职责
(一)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我国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我国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及修订工作;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大政策,参与研究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三)起草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对外开放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
(四)负责我国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研究提出防范外债风险措施。
(五)负责组织编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规划,提出相关备选项目;参与审核利用国外贷款重大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
(六)参与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
(七)审核重大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拟订境外投资用汇规划。
(八)组织协调多双边投资合作工作。
(九)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综合处,贷款一处,贷款二处,外资处,海外一处,海外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