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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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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帅必林、王长林、汪大金、张忠琴、向贤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村级预算经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基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税费改革前村级预算经费(包括村、组干部补贴和村级办公经费)主要靠村提留来解决,而税费改革后,村级预算经费(包括村、组干部补贴和村级办公经费)全部由财政转移支付包干解决,对没有预算外收入的村来说,有限的财政预算经费难以应付繁重的工作任务。

我市从2002年撤小村并大村后,由于管辖地域增大,人口增加,村两委业务工作也随之增多。因此,村干部的补贴已进行了两次提高,并解决了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应该说村级预算经费在逐步增加的。目前,村、组干部补贴仍然偏低,已经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将根据财政收入的好转,适时调整村级预算经费。

赤水市民政局

200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