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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07)135号提案的答复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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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07)135号提案的答复


第三代表团:郑祥梅等十二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大省级贫困村扶贫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01年,我市按照黔府办发[2001]55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乡镇、村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主要对乡镇、村三年(97—9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农民人均粮食占有量的测算。随后,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村的通知《黔扶贫领字[2001]4号》文件,认定赤水市有重点扶持乡镇6个(其中一类乡镇2个、二类乡镇3个、三类乡镇1个);重点扶持村132个(其中一类村51个、二类村77个、三类村4个)。黔开办[2002]18号文件和遵市扶开办[2002]10号文件,对我市6个重点乡镇和132个重点扶持村进行了确定。您们在提案中提到的两河口乡就有4个村属于一类重点扶持村。

2005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国开办[2005]2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开办[2005]2号文件》要求,以《黔党发[2005]6号文件》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扶贫开发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见”,一是提出“三项重点工作”,即:实行整村推进工作;促进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培训转移;以龙头企业为突破口,带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企业(产业化扶贫)。二是提出了扶贫开发工作的“三项基本目标”,即:改善贫困群众的基础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门路;提高他们的基本素质。

赤水市严格按照黔党发(2005)6号文件要求,坚持以“整村推进”村为基础,以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业化扶贫项目为依托来开展工作的。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项基本目标”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精神,实施新阶段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先从一类贫困乡镇的一类贫困村;二类贫困乡镇一类贫困村;三类贫困乡镇一类贫困村;非贫困乡镇的一类贫困村实施完后,再实施二类村、三类村,照此类推实施下去。2006年,全市有10个一类村实施了“整村推进”,每个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5万元,其中,元厚镇有7个村、石堡乡有2有村、宝源乡有1个村实施了扶贫项目;2007年全市又有10个村实施了“整村推进”,其中,官渡镇有4个村、两河口乡有3个村、葫市镇有2个村、旺隆镇有1个村实施了扶贫项目。目前,这10个村正在实施中。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核心是增加农民的收入,所以,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是一致的,目前我们实施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是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好形式、好抓手、好平台,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就是要打好基础。2006年,我们在实施整村推进中,就把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了资金整合力度。元厚镇米粮村作为我市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该村包括3个小村,其中有2个村属于贫困村),在2006年实施整村推进中,投入了35.7万元的扶贫资金用于该村的进村公路,水利改造和种养殖业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善了该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为新农村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由于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是以项目为载体,坚持财政扶贫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以基础设施建设、种养业和公益事业为主要内容来进行扶贫开发。近几年我市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在贫困乡镇、贫困村实施的通村公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改善了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直接或间接地促进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通过6年的扶贫开发,使我市的贫困人口逐渐脱贫,贫困人口从2001年的1.3万多人下降到2006年的1万多人。对于老弱病残,基本丧失劳动力的贫困人口,省委、省政府将在今年7月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这是继1986年实施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以来,我省扶贫历史上的一座新的里程碑。这一制度启动以后,我市有近万的贫困人口将彻底解决温饱问题。

我们相信,在中央连续四个一号文件精神指导下,实施新阶段扶贫开发,关注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阳光,一定会逐步惠及到所有贫困乡镇和广大贫困农户。

赤水市农业办公室

200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