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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成武


段成武,1965年11月生,四川武胜人,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入党。因违法批地遭国土资源部通报,而后被调离。随后出任资阳市财政局局长,10月30日,资阳市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段成武已被再次免职。



个人简介


段成武,1965年11月生,四川武胜人,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入党。历任内江二中团委书记;内江市教委副主任科员;内江市委宣传部副主任干事;内江市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内江市委办公室秘书处处长、政工处处长;内江市委机要局局长;资阳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资阳市雁江区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资阳市雁江区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简阳市委副书记、市长;资阳市财政局局长。

撤职调离


2010年10月13日,简阳市政府违法批地遭国土资源部通报,段成武市长被调离。

目前,简阳市政府已撤销了非法批准的30个批地文件,收回了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资阳市委已决定给予非法批地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简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段成武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市长岗位;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简阳市委常委、副市长樊勋党内警告处分;简阳市委已决定分别给予简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志和平武镇副镇长王超行政警告处分。简阳市委书记赵涌涛、市委副书记、市长段成武已向资阳市委作出书面检查。

2010年8月18日,简阳市政府召开领导干部见面会,宣布免去段成武中共简阳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但在此次会议上,对被党内警告的段成武,评价出奇“高调”,出席会议的资阳市委组织部长王荣木充分肯定了段成武的工作成绩。他说,段成武在担任简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简阳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简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的共同努力和全市人民共同工作的结果,段成武同志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次会议上,被免职的段成武还作了较长篇幅的发言。

异地任职


短短一周之后,8月24日,资阳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通过了段成武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的任命。段成武迅速转换角色,成为地级市要害部门一把手,似乎其仕途并未受到违法批地事件的影响。

再遭免职


按照中央关于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受到党内警告的党员,被要求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段成武在就任资阳市财政局局长的任职承诺中也称,要“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不断拓宽聚财领域”。10月初,国土资源部驻成都督察局正式通报简阳市存在违法审批土地等问题后,资阳市委立即责成市纪委进行立案调查。相关情况查实后,资阳市委在10月内先后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现市财政局局长段成武同志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资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其资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在国土资源部10月13日通报情况前后,资阳、简阳两级市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共处分副县以上干部2人、科级干部2人,调整工作岗位3人。

段成武事件


事件简介

今年8月,四川简阳市长段成武因违法批地,被简阳市所属的地级市资阳市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市长岗位,却在一周之后,迅速被任命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一时引来舆论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质疑。10月30日,资阳市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段成武已被再次免职。

从被免职,不出一周便异地上任,屁股还没有坐热,又掉进冰窟里。这样一波三折起伏不定像雾像雨又像风的任免,已然化为一部“肥皂剧”。单就这部“肥皂剧”的剧情看,黑色幽默、后现代色彩、无厘头不一而足,但就表演的功夫看,恐怕段成武本人对于自己的角色也会有些不适应。在这场罢任免的权力游戏中,段成武经历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任命朝令夕改,异地复出“譬如朝露”,岂不让他眼花缭乱。

事件评论

这似乎说得上是一次庶民的胜利。自从段成武“免职一周”事件发生后,公众的围观和愤怒,可以说已成燎原之势,这股舆论的讨伐看上去终于起了效果,影响了行政部门的决策,以至于职能部门不得不使出“杀鸡儆猴”的招数。 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当初,在段成武被免去简阳市长职位不久,作为更高一级管理机构的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段成武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的任命。而按照中央关于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既然资阳市可以为段成武“破格”,可见其应为“有功之人”,否则,何来如此梦幻的转身?但身处舆论漩涡,不使出点雷霆手段,又实在不好向公众交代,于是,为了展现当地绝不姑息的决心,为了赢得伸张正义的口碑,为了突出对于问题干部的问责成就,资阳市也只好将段成武拉出来祭旗。

在这部一波三折的“肥皂剧”中,段成武似乎更像一个道具,或者,一个杯具。然而这部“肥皂剧”的上演显然有其缺乏逻辑之处,且有视规则如无物之嫌,起承转合毫无章法。这样的问责态度,与其说是在“恳请社会各界监督”,不如说是对唾沫横飞局面的和稀泥。

周而复出假象


事件经过

10月13日,国土资源部通报了5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其中包括四川省简阳市政府违法批地案。 8月18日,简阳市所在地级市资阳市也给出了一份罚单:简阳市市长段成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市长岗位。然而一周之后的8月24日,资阳市人大任命段成武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

展现问题

“复出门”已屡见不鲜,但像段成武这样快速和高调,还是令人没想到,因为这不太像是“土地问责”,倒像是变相的工作调动。这给人的感觉是,当初的处理只是做给“上面”和“外面”看的,而对“内部”却自有一套独立的考核与任免标准。

事件评论

为什么“对内”会另有一套标准呢?按道理,土地违法审批是严重的违法行政行为,也是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谋求根治的一大问题。然而,在已经形成“土地财政”依赖的一些地方政府眼里,这算不了什么大问题,为了地方经济发展,暂时突破“红线”进行土地违规操作,顶多只能算是程序上的“瑕疵”,而非真正触及底线的违法行为。此外,一些政府在打政策与法律的“擦边球”时,决策上往往都以“集体决定”的名义,而且还有可能与上级领导取得默契。东窗事发之后被问责,也是一干人共同承担责任,不会一个人吃不了兜着走。而其直接领导对于那些勇于“打冲锋”的干部常有“护犊”之心,否则到了另一个需要“攻坚”之所在,可能就再也没人愿披坚执锐了。

正是在这种惯常的地方发展思维之下,段成武毫无悬念地闪电复出了。当然,这不是说问题官员就永远不能复出,而是说像这样的“周而复出”显然过于轻率,不仅不利于官员作深刻检讨与反省,而且还给社会造成一种“褒奖式惩罚”的不良导向。据了解,在去职一事上,资阳市用的词语不是“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甚至也不是“免职”,而是“调离市长岗位”。这样一来,段的闪电复出就似乎与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十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的规定不相矛盾了,可见用心之良苦,保护之心切,以及对行政问责的敷衍与轻视。

本来,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地方利益必须在法治框架中行事,行政问责的根本目的也在于强化行政监督、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但 “免职一周”现象的出现,足以让我们观察地方利益与中央政策、地方行政生态与国家法治建构之间的冲突或断裂,也足以让我们领略到地方政府一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政智慧”。

“笑骂由人评说,任免我自为之”,这种不顾忌社会舆论、有悖于行政伦理与法制文明的做法,是对问责制度的嘲弄,是对公众舆论的轻蔑,是干部考核与任免上实施“双重标准”的体现,其背后就是地方保护主义观念在作怪,官官相护在作怪,GDP崇拜在作怪,强权思维在作怪。倘若任这种现象蔓延下去,那些立足于“土地财政”,被高房价损害的民生利益,又该如何救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岂不成了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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