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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别高六戬


《端州别高六戬》是唐代文学家张说为同遭贬谪的友人高戬创作的一首送别诗。全诗八句四十字,写两人在贬谪路上相逢,饮酒长歌,互相慰藉,却又要分手,哀伤之甚,无可比拟。

中文名称:《端州别高六戬》

语言:古汉语

类别:送别诗

创作年代:初唐

作者:张说

文学体裁:五言律诗

诗文字数:40字

出处:《全唐诗》



作品原文


端州别高六戬

异壤同羁窜②,途中喜共过。

愁多时举酒,劳罢或长歌。

南海风潮壮,西江瘴疠多③。

于焉复分手④,此别伤如何。

作品注释


①端州:即今广东省肇庆市。公元111年(汉武帝元鼎六年)置为县治,称高要。公元509年(隋文帝开皇十年)废县设州,因端溪过其境而名端州,后更名信安郡。及公元618年(唐高祖武德元年)复称端州,为州治所。高六戬:即高戬,与张说同朝为官,同时被贬。

②羁窜:羁旅流窜,即贬逐。

③瘴疠:亦作“瘴厉”。感受瘴气而生的疾病,亦泛指恶性疟疾等病。

④焉:这里。

作品评析


这首诗是张说流放钦州途径端州时所作,时间为公元703或704年。武后时,麟台监张易之得宠,权势显赫,朝臣多所不满。张易之与其弟张昌宗设计陷害御史大夫魏元忠,诬他谋反,胁迫张说出面作证。张说为人忠正刚直,非但不为张氏作证,反而当着武后面露穿其阴谋。结果魏元忠得以免死,张说却负“忤旨”罪流配钦州。题中高六即高戬,当时他是因为被诬而直言才触怒权贵以忤旨罪名配流钦州的,虽得张说证明确系冤枉,但仍然逃脱不了贬谪的命运,被贬谪为端州长史。朋友二人尽心事朝反遭流贬,心中甚是愤愤。他们一路南行才“喜共过”,又要匆匆作别,悲喜难禁。张说以诗赠别,自感身世。张说在端州驿为高戬写下两首诗,除此之外,另一首是《还至端州驿前与高六别处》。

端州为岭南胜概,青山绿水,绿树丹花,风景与北国迥异。但这一切诗人都无心欣赏,撞击诗人心膛的只有“南国风涛”,“西江瘴疠”。张说与高戬共患难,同命运,感情深厚。此时,诗人对张易之构陷忠良的怨愤和无辜受罪的悲苦交结于心,“风涛”“瘴疠”一类景事正好与不平静的情绪合拍,所以感触特别深刻;不难看出,“风涛壮”、“瘴疠多”也是诗人有意识以之暗关朝中斗争的激烈和张氏兄弟遗害国政的。诗写得显浅无含,技巧不过平平,但感情却极为真实、强烈。从“举酒”压愁和“作歌”解劳的情状也可见诗人痛苦之甚。这种心绪向朋友作了倾诉,但痛苦丝毫没减轻,叹罢“此别伤如何”,还是带着沉重的心情郁郁上路,哀伤之甚,无可比拟。

这首《端州别高六戬》是一首守旧的送别诗,与标准的三部式几乎没有区别。此诗次联运用了送别诗的惯例,以酒和歌相对。但第三联的描写暴露了张说在这方面的明显弱点。贬逐生活像通常那样,对张说的诗歌创作产生了有利的影响。他在公元705年返回京城时,再次经过端州,回忆起昔日与高戬的聚会,但此时高戬已经死于南方了。

作者简介


张说

(667—730)初盛唐之际文学家。字道济,一字说之,洛阳人。公元689年(永昌元年),举贤良方正,授太子校书郎。因不肯依附张易之兄弟,忤旨,被流放钦州。唐中宗复位,召回,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兵部侍郎。公元711年(景云二年)任宰相,监修国史。玄宗时封燕国公,任中书令。因与姚崇不和,贬为相州刺史,再贬岳州刺史。公元721年(开元九年),复为宰相。翌年出任朔方军节度大使,官至右丞相兼中书令。张说掌文学之任共三十年。文笔雄健,才思敏捷,朝廷重要文诰,多出其手,与许国公苏颋并称“燕许大手笔”。尤其擅长于碑文、墓志的写作,其诗除应制奉和之作外,有不少佳作传世。有《张燕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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