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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农村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编制办法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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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农村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编制办法


为加强我县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强化农村村民建房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编制原则

(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三)符合县、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

(四)符合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村庄和集镇规划,坚持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五)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村民意见。

(六)讲求实效,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能性和效果,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二、组织机构

农村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编制主体为村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负责组织和综合协调,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城乡规划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编制要求

(一)规划期限与用地规模

参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精神,村庄建设用地规划期限原则上应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一致,一般为10-15年,重点是近期即5年规划。用地规模应根据村级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状况进行科学测算确定,且不得突破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同时,村庄建设用地规划要与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综合规划,逐步探索走出一条城乡统筹全面协调发展的国土资源管理新路。

(二)编制程序

1.准备工作

(1)成立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领导小组,设立村庄规划管理办公室。

(2)落实工作经费。

2.调查研究

(1)现场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收集、整理规划所需基础资料。主要包括拟规划用地的村组土地总面积、总人口、耕地面积、人口增长率、农户户数、现状宅基地面积等等。

(2)根据规划需要进行补充调查。

3.用地选址。根据调查的基础资料,预测出规划期内宅基地需求总量,并按照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选址,规划建设用地选址应尽可能依托现有村落,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和未利用地;确需异地选址的,要坚持量力而行,方便生产和改善生活的原则,选择交通条件相对较好、无地质灾害隐患的区位,并充分利用低丘缓坡。

4.拟定规划建设用地实施方案。

规划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拟用地项目区基本情况、规划用地面积及地类、规划期限、分年度用地计划、规划实施组织领导机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补充耕地方案等等。

5.征求意见和听证。

6.上报审批。

(三)工作程序

1.用地单位(村)具出申请报告。报告应含如下内容:本行政村人口总数、农户数,现有住房困难户和预测近10年内建房户户数(人均住房面积不足30平方米);拟规划用地的土地地类、面积和安置农户数;规划设计初步方案和耕地占补平衡实施方案等。

2.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和国土资源所(以下简称“国土所”)现场察看并签署意见,由国土所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3.县国土资源局召集相关股室现场核准。

4.国土所会同村委会对拟规划用地的村、组进行村民宅基地现状调查,填写村庄规划点村民住房10年预测摸底表(现有住房困难户及增加人口户数)。

5.对拟规划区原宅基地现状、新拟定的规划用地区进行勘测定界。

6.绘制宅基地规划平面布置图,拟定规划实施方案。

7.方案公示和听证。即对拟定的规划方案在村内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村民意见。需要组织听证的,在公示期满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国土所协助村委会组织乡镇规划、农业、林业、水利、安全等部门负责人及部分群众代表听证,形成书面听证材料,随同规划实施方案一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8.县国土资源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查,并由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具出书面审查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

9.县人民政府批复。

10.对村庄规划资料和图纸进行归档,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四、规划成果内容

(一)用地单位的申请报告及调查基础资料(会议记录、决议、住房预测摸底表)(一式三份)。

(二)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意见书(一式三份)。

(三)住宅建设用地现状图(一式三份)。

(四)规划用地勘测定界图及平面规划图(一式三份)。

(五)规划实施方案(一式三份)。

(六)耕地补充方案(一式三份)。

五、工作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我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都要成立村庄规划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建立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责任机制。县交通、公路、建设、电力、环保、农业、林业等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优惠扶持。对农村村庄规划及实施中的收费,能减免则减免,尽量予以优惠。

(二)明确职责,分工合作。村庄建设用地规划工作由各国土所具体负责,并作为各国土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国土所要制定相应的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度,各规划点的规划编制和实施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抓好落实。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各村村委会要与国土所密切配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主动做好村庄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做好相关调查和协调工作,同时要强化对村庄建设用地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

(三)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先试点,在试点村庄规划工作取得成功后,总结经验,全面铺开。计划2011年完成3-5个村,2012年在全县全面开展村庄建设用地规划工作。把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正常程序和范围内,使农村村民建房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