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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地方税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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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地方税务局




机构概况


东明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是黄河入鲁第一县,东临菏泽市,东南与曹县搭界,南与河南省兰考县接壤,西和北与河南省长垣县、濮阳市毗邻。总面积1369.8平方公里,总人口75.5万人,全县现辖7个镇、6个乡。东明县地处鲁西南平原,全境系黄河冲积平原,地势平畴百里,一望无垠。地形由西南向东北缓缓倾斜,海拔为54.5~66.5米。黄河沿县境西部,南北流向,折而向东,流经县境62公里。

东明县地税局组建于1994年8月,现有在岗干部职工152人,内设8个科(室)和直属分局、稽查局2个直属单位,下辖9个农村分局,管辖全县13个乡(镇)和县直企业共计4800户纳税户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近年来,在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等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贯彻“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总体要求,取得了较好成绩。县局被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文明单位”,被省局评为“六好基层单位”,在近年来的行风评议中连续多年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新的党组成立以来,全县地税系统以开展“质效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省、市局工作思路和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迅速理清了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的新道路:加强队伍建设,着重突出提高素质;完善考核手段,着重突出双向追究;健全完善制度,着重突出落实力度;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着重突出勤俭节约;深化民主建设,着重突出公开公正;狠抓组织收入,着重突出实事求是;强化班子建设,着重突出团结和谐;坚持科学发展,着重突出长期,从而实现1年打基础,2年上水平,3-5年出成效的奋斗目标,把全县地税系统铸成一座领导满意、纳税人满意、社会各届满意、地税干部职工满意的“四满意”的工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办法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和工会经费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代收工作。

(三)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县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四)执行地方税种的减免规定,审批税收减免事项。

(五)对全县地方税务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税务经费、劳动工资实行垂直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各科、室、征收分局(中心所)领导班子的配备、考核任免、奖惩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县地方税务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监察和税法宣传工作。

(七)负责编制、分配全县地方税收计划、汇总、编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资料。

(八)完成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内设科室(8个)

1、办公室

负责日常政务、文秘、综合和税收宣传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各种会务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地方各税的税政业务管理及执行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等工作。

3、征收管理科

负责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和征管业务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征管建制、征管质量检查等工作;负责发票的管理工作。

4、计划财务科

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和财务、经费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管理等工作。

5、人事政工科

负责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群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6、监察室。

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及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经费内部审计工作。

7、税源管理科

负责全县地税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税源管理工作及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工作和税源数据的加工处理、分析应用及整改督导工作;负责考核评价本部门职责内的税源管理工作绩效;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纳税服务中心

落实纳税服务工作各项规定,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受理涉税咨询,牵头组织纳税辅导培训,为纳税人办理地方税务事项和了解税收政策法规提供服务;接收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局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负责日常税收宣传工作;受理并转办12366服务热线工作。

(二)直属机构(2个)

1、直属征收分局

负责组织和管理县直企业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执法监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地方各税的稽查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完成税收任务。

2、稽查局

负责本县所有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负责本局系统税收稽查业务工作的指导、管理、组织和协调。

(三)中心税务所(6个)

1、城关中心税务所

负责组织和管理城关镇、开发区、沙沃乡范围内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地区地税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地方各税的稽查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完成税收任务。

2、东明集中心税务所

负责组织和管理东明集镇、大屯镇范围内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地区地税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地方各税的稽查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完成税收任务。

3、马头中心税务所

负责组织和管理马头镇、小井乡范围内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地区地税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地方各税的稽查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完成税收任务。

4、刘楼中心税务所

负责组织和管理刘楼镇、长兴乡范围内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地区地税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地方各税的稽查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完成税收任务。

5、三春中心税务所

负责组织和管理三春集镇、焦元乡范围内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地区地税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地方各税的稽查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完成税收任务。

6、陆圈中心税务所

负责组织和管理陆圈镇、武胜镇、菜元集乡范围内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地区地税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地方各税的稽查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完成税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