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长子
嫡子亦写作“适子”,特指正妻生的继承家业的长子。《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赵姬请逆盾与其母......以盾为才,固请于公,以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又《襄公二十三年》:“季武子无适子,公弥长,而爱悼子,欲立之。”《孔子家语.曲礼公西赤问》:“公仪仲子嫡子死而立其弟。”
那嫡长子就是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
西周时期,周王实行宗法制,宗法制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利,维护政治联系。周天子以嫡长子时代继承最高执政权力,为天下的大宗。因此宗法制的最大特点就是嫡长子继承。
中国到周朝时期,嫡长子继承王位才正式登上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