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试验箱
产品用途
低温试验箱可以用来考核和确定电工、电子、汽车电器、材料等产品,在低温环境条件下贮存和使用的适应性,适用于学校,工厂,军工,研位,等单位。
符合标准
低温试验箱满足GB/T2423.1-2001 GB/T2423.2-2001等国家标准。
箱体结构
低温试验箱箱体采用数控机床加工成型,造型美观大方,并采用无反作用把手,操作简便。箱体内胆采用进口高级不锈钢(SUS304)镜面板,箱体外胆采用A3钢板喷塑,增加了外观质感和洁净度。
大型观测视窗附照明灯保持箱内明亮,且利用发热体内嵌式钢化玻璃,随时清晰的观测箱内状况。配直径50mm的测试孔,可供外接测试电源线或信号线使用
温湿度箱的选择
1. 温湿度箱容积的选择
将被试产品(元器件、组件、部件或整机)置入气候环境箱进行试验时,为了保证被试产品周围气氛能满足试验规范所规定的环境条件,气候箱工作空间尺寸与被试产品外廓尺寸之间应遵循以下几点规定:
a 被试产品的体积(W×D×H)不得超过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的(20-35)(推荐选用20)。对于在试验中发热的产品推荐选用不大于30 。
b 被试产品的迎风断面积与该断面上试验箱工作腔总面积之比不大于(35-50)(推荐选用35)。
c 被试产品外廓表面距试验箱壁的距离至少应保持100-150mm,(推荐选用150mm)。
控制系统
温度控制采用日本RKC数显触摸按键,触控式设定、数位及直接显示,温度控制输出功率均由P.I.D微电脑演算,以达高精度及高效率之用电效益。如发生错误时,会提供警示迅号。
制冷机采用法国原装“泰康”全封闭压缩机。
干燥过滤器、冷媒流量视窗、修理阀、油分离器、电磁阀、贮液筒均采用进口原装件
冷冻系统采用单元或二元式低温回路系统设计。
低温试验箱采用多翼式送风机强力送风循环,避免任何死角,可使测试区域内温度分布均匀。
风路循环出风回风设计,风压、风速均符合测试标准,并可使开门瞬间温度回稳时间快。
升温、降温、系统完全独立可提高效率,降低测试成本,增长寿命,减低故障率。
整体设备超温;整体设备欠相/逆相;整体设备过载;制冷机组超压;整体设备定时;
其它还有漏电、运行指示,故障报警后自动停机等保护。
技术参数
型 号 CLM-GD(J)W-100 CLM-GD(J)W-225 CLM-GD(J)W-500 CLM-GD(J)W-800 CLM-GD(J)W-010
内部尺寸
D×W×H 400×500×500 500×600×750 800×700×900 800×1000×1000 1000×1000×1000
外形尺寸
D×W×H 1100×900×1600 1200×1100×1900 1280×1350×2100 1450×1480×2200 1650×1480×2200
性能指标 温度范围 A:-20℃~150℃ B:-40℃~150℃ C:-60℃~150℃ D:-80℃~150℃
温度波动 ≤0.5℃
温度均匀度 ≤2℃
升温时间 -20℃~100℃约35min -70℃~100℃约55min
降温时间 25℃~-40℃约50min 25℃~-70℃约80min
温湿度控制系统 控制器 进口智能温湿度控制器
精度范围 设定精度:温度0.1℃,指示精度:温度0.1℃,解析度:0.1℃
温湿度传感器 铂金电阻 PT100Ω/MV
加热系统 镍铬合金电加热器
制冷系统 法国泰康全封闭压缩机组
循环系统 耐温低噪音空调型电机。多叶式离心风轮
使用材料 外箱材质 防锈处理,冷轧钢板静电喷塑/SUS304不锈钢雾面线条发纹处理
内箱材质 SUS304优质不锈钢板
保温材质 聚胺脂硬质发泡、超细玻璃纤维绵
门框隔热 双层耐高低温老化硅橡胶门密封条
标准配置 多层加热触霜附照明玻璃视窗1套、试品架2个、测试引线孔(50mm)1个、固定式PU活动轮
安全保护 漏电、短路、超温、电机过热、压缩机超压、过载、过电流保护
定时功能 0.1~999.9(S、M、H)可调
电源电压 AC380V10% 500.5Hz 三相五线制
符合标准 GB/T2423.1-2001 GB/T2423.2-2001
使用环境温度 5℃~+30℃ ≤85%R.H
操作须知
本试验箱绝对不能用于对下列物体或含有这些物体的试验:
(一)、爆炸物:
1、 硝化甘醇(乙二醇二硝酸酯)、硝化甘油(丙二醇三硝酸酯)、硝化纤维素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类。
2、 三硝基苯、三硝基甲苯、三硝基苯酚(苦味酸)及其它爆炸性的硝基化合物。
3、 过乙酸、甲基乙基甲酮过氧化物、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其它有机过氧化物。
(二)、可燃物:
1、 自燃物:
金属:“锂”、“钾”、“钠”、黄磷、硫化磷、红磷。
赛璐璐类:碳化钙(电石)、磷化石灰、镁粉、铝粉、亚硫酸氢钠。
2、 氧化物性质类:
(1) 氯酸钾、氯酸钠、氯酸铵以及其它的氯酸盐类。
(2) 过氧酸钾、过氧酸钠、过氧酸锭以及其它的过氧酸盐类。
(3) 过氧化钾、过氧化钠、过氧酸钡以及其它的无机过氧化物。
(4) 硝酸钾、硝酸钠以及其它的硝酸盐类。
(5) 次氯酸钾及其它的次氯酸盐类。
(6) 亚氯酸钠及其它的亚氯酸盐类。
(三)、易燃物:
(1) 乙醚、汽油、氧化丙烯、二硫化碳及其它燃点不到-30℃的物质。
(2) 普通乙烷、氧化化烯、丙酮、苯、甲基乙基甲酮及其它燃点在-30℃以上而小于0℃的物质。
(3) 甲醇、乙醇、二甲苯、醋酸戊酯及其它燃点在0℃以上,小于30℃的物质。
(4) 煤油、轻油、松节油,异戊醇、醋酸及其它燃点在30℃以上低于65℃的物质。
(四)、可燃性气体:
氢、乙炔、乙烯、甲烷、乙烷、丙烷、丁烷及其它在 温度为15℃时1大气压情况下可能会燃烧的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