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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农户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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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农户




词目释义


低收入农户,一般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农户。因地区、区位、经济环境状况等因素不同,各地有不同标准。

浙江情况


浙江省政府日前正式发布《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2008—2012年)》,标志着“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正式启动。

《计划》提出,从今年起至2012年的5年间,在农村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并明确提出使70%以上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等目标。

浙江省目前的农民人均收入位居全国省区第一,但与城市居民相比还有较大距离,如何促进农民增收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增收,对于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目标至关重要。被称为“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工程”的“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与以往有什么不同?能给低收入农户带来哪些发展机遇?记者为此走访了省农办有关负责人。

扶贫对象与以往大不相同。经过上一轮“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浙江省农村贫困类型发生了变化,以前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地理因素等原因造成结构性贫困、区域性贫困范围不断缩小,浙江成为全国首个没有贫困乡镇的省区。而另一个层面,因个体因素造成的阶层性贫困发生几率不断增大。一些素质低、能力弱、积累少的低收入农户,自身无力发展,又难以抓住发展机遇,已成为社会中增收难度最大的群体,与其他阶层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这一群体的贫困问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更加突出。“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主要帮扶对象就是这一群体。

结合浙江省实际,将收入水平定为2007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户。根据低收入农户调查数据,到2007年底,全省符合这个要求的农户有111万户,共271万人,覆盖面广,几乎分布在全省各县(市、区)。这些农户将是本次“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主要帮扶对象。(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扶贫目标与以往也大不相同。省农办副主任邵峰说,现阶段扶贫开发着眼于增强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提高低收入农户收入水平,瞄准扶贫对象,针对致贫原因,开展有针对性扶贫,提高相对贫困人口的社会参与和自我发展能力。因此,目标更加细化:除家庭人均收入超过4000元外,还明确,让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非农就业或从事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农业;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所有县(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500元以上,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此外,还涉及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救助,使低收入农户的人均教育、医疗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基本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实施内容与措施主要包括,开展产业开发帮扶、培训就业帮扶、下山搬迁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救助覆盖、区域协作促进、金融服务支持、社会援助关爱等“八大行动”。

“八大行动”的前三项行动旨在解决低收入农户增收途径,是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核心任务。通过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鼓励下山搬迁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等行动,到2012年,欠发达地区特色农业生产基本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格局;争取一半的“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七成下山搬迁小区发展成为来料加工点,从事来料加工的劳动力达到100万人,人均收入达到4000元。另外,让有条件的“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欠发达乡镇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争取从业农户户均年营业收入超过2万元,“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半数以上有集体经济收入,两成以上集体经济年可支配收入在10万元以上。

根据不同的实施内容与措施,省、县(市、区)政府还计划安排相应的补助资金。比如“下山搬迁帮扶行动”将安排适当的补助金,并尽可能减免相关费用;“金融服务支持行动”将对小额信贷进行贴息,并对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进行补偿,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培训就业帮扶行动”安排培训专项资金等。

邵峰说,这些创新举措目的是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让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帮扶,调动低收入农户主体作用,大力发展生产、依靠自身努力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

相关分词: 低收入 低收 收入 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