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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200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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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200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县文化和出版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08年扫黄打非工作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2008年的扫黄打非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工作主线,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原则,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坚决封堵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坚决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坚决打击各种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文化安全,为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强保障,为构建“和谐道真”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

二、工作任务

2008年的扫黄打非工作,要针对文化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以下四项任务:

1.严密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要始终将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制售活动作为“扫黄打非”工作首要任务贯穿于全年。防止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我县区域内印制、扩散和传播,防止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做到严密监控、立体防范、露头就打。

2.集中打击各种侵权盗版活动。进一步加强对书报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场所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及印刷、复制、刻录等企业的日常监管,继续深挖非法盗版及非法生产、包装、仓储窝点和非法光碟刻窝点,持续清理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强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到打击侵权盗版天天有行动、天天见成效。

3.全面开展网上扫黄打非。净化网络文化环境,规范网络文化经营秩序,加强网络信息监控,强化网络公共服务终端管理,密切关注网上舆论动向,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对境外网站刊登的有害信息要及时予以封堵;对境内网站刊登、链接的有害信息要责令其立即删除,督促其完善技术过滤措施。坚决查处利用信息网络下载服务、销售非法出版物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违规的网吧经营活动,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

4.严肃查处非法报刊制售活动。及时公布非法报刊名录,坚决取缔假冒和伪造国内刊名刊号或无刊号出版的报刊、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报刊,以“一号多刊”形式非法出版的报刊、利用广告印刷品非法出版的报刊和未经批准擅自从境外进口的报刊。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开展以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在全年保持高压态势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出版物市场的监管,严格规范其经营行为。坚决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坚决取缔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删除有害信息的网站和网页。严厉打击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利用色情网站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行为。继续深入整治学校周边环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

第二阶段:开展整治印刷复制和运输环节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在对图书、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及电脑、电子出版物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追查盗版制品及储运的窝点、深挖非法印刷窝点和专门进行盗版光盘刻录的窝点,严厉查处参与盗版盗印、非法刻录活动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在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前后,集中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和展示打击盗版工作的重大战果。

第三阶段:开展以清理出版物市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围绕北京奥运会的筹备和举办,反复清查书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经营场所,严格清理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严禁境外出版物在我县销售,确保我县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规划部署。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扫黄打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整体规范,注意统筹协调,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以文明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建设为载体,将“扫黄打非”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城市网络化管理有机给合起来,要将扫黄打非作为检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果的重要指标,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履行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开展好工作。现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1.县教育局。在学校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拒绝购买盗版及有政治性非法言论、淫秽内容的书刊及音像制品的教育活动。配合有关单位对学校内部和校园周围的书店、音像制品商店、游商进行清理整顿。在教师中组织义务监督员开展对文化娱乐市场的监督和检查。

2.县交通局。督促各客货运站场加强对盗版、淫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检查,从源头上进行封堵,严禁其流通。加强对营运车辆的路检路查,建立流动监管机制。密切配合各级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公安、文化等部门和扫黄打非行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非法音像制品、政治性印刷品的流动信息。

3.县工商局。加强市场巡查,查处各类无证照的经营活动,依法及时取缔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非法经营户。参加全县性扫黄打非统一行动,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配合新闻出版和文化部门,对全县印刷行业、出版物经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培育健康的市场体系,并加强规范管理工作。

4.县文广局。制定全县清理整顿文化市场行动方案和行动计划(文化局行政职责范围内),协调组织和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开展清查整顿行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音像制品、书报刊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及印刷品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查办和打击经营盗版、淫秽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活动。制定清查整顿出版物、印刷市场、书报刊市场的行动方案和行动计划,协调组织和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开展统一清查行动。负责对涉及盗版、淫秽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进行鉴定。参加全县性扫黄打非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5.县公安局。负责扫黄打非工作中有关盗版、淫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大案要案的侦破。负责指导和协调乡镇派出所的扫黄打非工作。参加全县性扫黄打非统一行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具体工作。

6.县财政局。根据扫黄打非工作需要,对专项经费预算加以核定,按规定及时拨付经费并加强经费的监督管理。

7.县电信局。负责清理通过互联网和热线电话传播不健康内容的信息,并及时将重大情况通报县扫黄打非办和有关职能部门。

8.县邮政局。严格检查通过邮政寄递的出版物,依法对寄递过程中发现的盗版或有不健康内容的非法出版物交由有关部门处理,防止各种非法出版物品通过邮政渠道流通。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通报县扫黄打非办和有关职能部门。

9.县城管局。加强巡查,依法清理街边和市场的游商,从严查处销售盗版、淫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经营活动。参加全县性扫黄打非统一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10.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领导、部署和综合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扫黄打非工作的集中统一行动。负责对全县收缴的非法出版物集中保管、统一销毁。负责对重大案件的跟踪督办。

(三)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针对“扫黄打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出版、印刷、复制源头到销售终端,都要研究制定和加强行业管理的具体措施。要建立健全企业法人违法违规信息档案,对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要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禁止其从事相关业务。建立健全守法经营承诺书制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事据此追究违规违法的经营单位的责任。建立健全游商地摊及无证照经营者违法违规信息档案,对累计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达到刑事处分标准的,要严格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发挥宣传优势,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利用新闻、评论、专栏、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学校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社会舆论宣传,不断提高公众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和参与、支持扫黄打非的自觉性。新闻媒体要深入报道各部门在扫黄打非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措施,适时揭露文化市场的不法经营行为和各种形式的非法出版活动。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把握好宣传报道的时机和节奏,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五)推进体制改革,探索机制创新。要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切实将“扫黄打非”工作作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核心任务,努力探索“扫黄打非”体制、机制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紧密结合的新途径,有“扫黄打非”的实际成果来检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成效,使之成为推动我县文化市场不断繁荣的坚强保障。

文广、公安、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要按照200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文化和出版物市场平稳有序,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