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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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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群众安全意识的高低,直接关系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好坏。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是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最基础、最关键、最紧迫的工作。

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平安和幸福,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促进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组织,切实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明确职责,分工合作

此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主题是“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于9月30日前将具体宣传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1.公安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张德江、孟建柱同志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五进”宣传,切实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实现道路安全畅通,促进人、车、路协调发展;通过宣传教育使每一名驾驶人都了解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后果,养成遵纪守法、文明驾驶、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发挥交通宣传教育的主力军作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

2.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把交通安全作为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强化日常管理,积极防范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的要求,认真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题班会和多样化的集体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交通法规,教育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县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管理,不断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3.司法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动员广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的交通安全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工作,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为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大对交通安全事故受害者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的力度,积极提供法律帮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要通过各种途径,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加大农村交通安全纠纷调处力度,在调解各种交通安全矛盾纠纷中,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4.安监部门。要积极配合宣传、公安、教育、司法部门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时宣传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信心;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督促各乡(镇)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各项措施;督促用工单位加强对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和引导企业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典型事故案例报道,对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重点突出对事故原因以及事故教育的宣传,警示和教育全社会特别是农民群众,提高遵章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

5.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职能作用,配合公安、教育、司法、安监等部门,共同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优势,把交通法规知识普及好,把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经验做法推广好;县外宣传中心、电视台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向全社会开展持久、广泛的交通法规、安全常识等宣传,提供各种交通信息服务。

三、把握重点,务求实效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始终坚持“面向城乡,面向全社会,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原则,把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地区和容易被交通事故伤害的群体、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多发群体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

1.加强对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摩托车驾驶人以及驾龄在3年以下的机动车驾驶人作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使他们养成遵章守法、文明驾驶的习惯。建立重点驾驶人安全宣传教育档案,逐一登记造册,并根据违法、肇事情况,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教育,培养熟悉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一代新人。

2.加强对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交警队、派出所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利用宣传栏、宣传橱窗,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群众赶集和重大节日活动的时间,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法律咨询,举办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巡回展览等活动,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他们自觉不坐超员超速车、不坐疲劳驾驶车,自觉抵制和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3.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和事故当事人的宣传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车管所和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发放宣传材料;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执勤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时,切实做到“三告知一提醒”:即告知违法事实,告知处罚依据,告知交通违法行为人的申辩权利,提醒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注意的事项,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四、密切配合,严格考核

1.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公安交警唱独角戏的思想,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当好参谋助手,督促、指导好“五进”工作;安监、监察、综治等部门要经常性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交通、民政、教育、农业等部门切实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的“五进”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文化、广电、司法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部门切实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2.强化检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将“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是否提高,路面秩序是否改善,交通事故是否下降”作为检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首要标准,经常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县政府督查室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五五”普法教育的重要考评内容之一,不断强化工作督查,帮助乡(镇)和有关部门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