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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向全会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的处理决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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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向全会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的处理决定


河口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因向全会夫妇对县计生局《关于河口乡车田村三合村民组向全会手术并发症的处理决定》(道计生处字〔2007〕3号)不服,持续信访。经县计生局申请,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贵州省信访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县人民政府于2007年11月23日在县委八楼会议室就向全会夫妇信访事项举行了听证,信访人、县计生局、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因公请假)、河口乡人民政府、向全会所在村组代表和县医院妇产科医师等30人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按照双方陈述、质询、辩论、听证席发言等有关程序进行并顺利结束。

经听证,县计生局关于向全会同志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处理经过如下:

向全会,女,35岁,苗族,系道真自治县河口乡车田村三合村民组村民。向全会于2002年4月11日在河口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施行输卵管结扎术。术后,向全会自诉手术部位疼痛,县、乡两级多次安排向全会住院治疗,但仍然反映未好。2003年7月7日,河口乡人民政府送向全会到遵义市进行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鉴定,结论为“附件炎,无女扎术后并发症”。后又在县计生局宣技站进行住院治疗,并补助了向全会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及生产生活困难费,但仍反映未好。2006年3月17日省人口计生委对向全会进行鉴定结论为:“该对象属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四等,已经腹腔镜治疗”,后在遵义医学院计生科住院治疗2个多月,期间为向全会作了胆结石切除术。2007年8月24日至9月12日县计生局又安排向全会在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住院治疗;9月18日又送向全会到重庆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住院治疗,结论为:盆腔炎、慢性宫颈炎、霉菌性阴道炎、抑郁症。2007年10月30日,县计生局作出了《关于河口乡车田村三合村民组向全会手术并发症的处理决定》(道计生处字〔2007〕3号)。但向全会夫妇仍坚持2007年8月4日提出的“给付向全会每月生活补助450元、药费600元,每年生产损失费5000元,直到死亡为止;补助侯双群每月生活费450元,每天护理费50元;补助2个子女生活费每人每月450元,学费一直负责到18周岁;补助侯双群家庭老人每月200元,五年来向全会母亲照顾子女的护理费另给付;前五年向全会夫妇的补助另给付”的要求。

在听证过程中,参加听证的代表一致认为县计生局对向全会夫妇的处理决定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理念,建议向全会夫妇息诉息访。鉴于向全会家庭的困难情况,经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对向全会夫妇反映事项作如下处理决定:

一、由河口乡人民政府按全县2001-2005年每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之和,一次性补助向全会及丈夫侯双群五年来的生活补助金共壹万肆仟捌佰肆拾圆(14840.00元);

二、由河口乡人民政府一次性补助向全会生产发展资金捌仟圆(8000.00元);

三、除已核销的向全会六年来到省、市、县看病费用外,由县计生局再一次性补助向全会治疗费、生活费、车费等捌仟捌佰圆(8800.00元);

四、鉴于向全会反映目前身体状况较差,县计生局一次性补助医疗费用壹万伍仟圆(15000.00元)。

如信访人向全会夫妇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和理由而再次信访的,信访部门和各级行政机关将不再受理。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