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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律遇见爱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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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律遇见爱




基本信息


作 者: (美)卡恩 著,付瑶 译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0-1

字 数: 161000

版 次: 1

页 数: 238

印刷时间: 2008/10/01

开 本: 大32开

印 次: 1

纸 张: 胶版纸

I S B N : 9787503687884

包 装: 平装 所属分类: 图书 >> 法律 >> 法律知识读物

定价:¥25.00

编辑推荐


一次大胆、信息、逻辑严密的跨学科研究,文化批评、文化理论与法学思考交相辉映。

——Choice(美国图书馆协会权威书评杂志)

内容简介


生命中,不能没有爱。

生活中,迟早要与法律打交道。

爱与法律相遇,会发生怎样的故事?

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杰作之一、已流芳四百年的《李尔王》,满载莎士比亚对这个问题的思考。

耶鲁法学院教授Paul Kahn为您解读其中的密码。

法治是西方文明的核心成果。奉行法律,无往不利,真的吗?其实,在西方传统上,对法律的质疑一直存在。法律的领域之外,另有一片爱的天空。爱,作为一种强大的力量,始终挑战着法律的王道。

关于这个话题,莎士比亚的传世名剧《李尔王》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样本,可供我们分析探讨。卡恩教授通过对《李尔王》的深入剖析,有力地论证了这样的观点:法律与爱,不能彼此取代,而是相互依存。 对于《李尔王》中的主要角色,卡恩教授给出了与传统解读颇为不同的诠释。这本小书堪称跨学科研究的典范,为我们传递了这样的信息:引入法律这个元素,文学研究的视野将大大扩展;而法律研究也不能固步自封,应该包容各种文化主题。

作者简介


保罗卡恩(Paul W.Kahn),耶鲁大学法学院Robert W.Winner“法律与人文”教授,耶鲁国际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卡恩教授研究领域为宪法理论、国际法及法哲学。在1985年进入耶鲁执掌教鞭之前,他曾担任联邦最高法院怀特大法官(Justice White)的法律助理,深获器重。

目录


导论 爱与法律

第一章 以爱为名的审判

第二章 当爱遭遇放逐

第三章 统治者和臣民的政治心理

第四章 人类,只是“渺小的生灵”

第五章 疯狂的审判

第六章 葛洛斯忒家族的小插曲

第七章 男欢女爱岂是罪

第八章 死亡

尾声 《李尔王》与法律研究

书摘插图


第一章 以爱为名的审判

金口玉言

铿德接下来对李尔王所说的话,与考黛莲在审判中关予自己对父亲之爱的描述不谋而合:

李尔吾王,

我一向敬重的我们的国王,

我爱你如吾父,奉你如吾主,

在祷告中我为伟大的恩主你祈福。(第一幕第一场,138-41)

考黛莲刚刚形容过自己与父亲的关系:“服从您,爱您,最重要的是敬重您。”服从、爱和敬重,是她和铿德对李尔王同样的承诺,只是一个以女儿的身份,一个以臣下的身份。其实君臣之间,与父子相若。这样的关系,既合天理,更得到了法律的肯定与强化。当然,正如子女有孝逆,臣下也分忠奸。李尔王连自己的子女都看走了眼,难辨臣下忠奸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铿德和考黛莲都爱着李尔王,但是他们之间有着根本的区别。女儿对父亲的爱不同于臣子对国王的爱。事实上,前者是一种私人的爱,展示在公众面前有所不便;而后者则可以完全公开。铿德是《李尔王》中唯一只有公共身份的人物。他没有个人家庭事务的牵绊。后来,他隐姓埋名时,一如既往地为李尔王尽忠。尽管被李尔王驱出了王国,他仍冒死乔装,只为留在国王身边:“我的生命属于王上;为了王上我义无反顾,哪怕深入龙潭虎穴”(154-55)。

铿德堪称人臣典范。他把自己的爱无条件地献给了李尔王,绝无二心。戏剧接近尾声,李尔王去世那一幕,铿德表示也要一同归西,好像自己是为了追随李尔王而生的。铿德这个人物,以及在剧中他与考黛莲的同时出现,仿佛暗示了这样一个观点:在公共领域里,爱是可能存在的。这样看来,李尔王试图将爱带入公共秩序中的努力,也不是完全没有成功的可能。事实上,戏剧的结尾,我们看到父爱在维持政局稳定方面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不过,那些法律手段,从开始审判到作出判决,都无法发现、创造和维持爱。

如果不只是盯着李尔王和考黛莲这对父女,我们会发现,其实法律与爱也不是绝对不可调和,两者在一定条件之下还是有可能共存的。铿德完全为了忠于李尔王而生,他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这样的目的:对国王无保留的爱。如果所有的臣下都像铿德一般,王国将太平无事。但是,这种局面注定不会长久,铿德也只是个特例。铿德没有自己的家庭。如果他有,那么对李尔王的忠心不可能这么完整。

相关分词: 法律 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