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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法理念: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背景的考察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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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法理念: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背景的考察




简介


作 者:叶传星 著

出 版 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40651

出版时间:2012-01-01

版 次:1

页 数:345

装 帧:平装

开 本:32开

内容简介


法理念是连接着法制与社会、法制与法学、价值规则与生活世界、制度创新与观念改造等的一个重要中介。法理念是法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法理念的更新是法学范式转换的一个风向标,把握法理念也是深入观察一个社会法制状况的重要切入点。

法的理念是法律制度的精神内核,集中体现着法律制度整体的本质、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法律理念的转换折射出一个时代法律与社会变迁的精神轨迹。从法律理念的更新和重构中我们可以窥见法律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身影。当然,法律理念的更新转换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律事件,甚至首要的并不是法律事件。法律和社会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和一体性决定了只有在世道变迁的大历史中才能找到法理念变迁的内在根据。就我国法理念的更新和转换而言,就是要在当代中国正在展开的社会全面转型的大背景中,在追求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中,来观察和理解法理念更新和转换的基本方向和内在原因。在当代中国社会整体性转型的进程中,探讨法理念更新和重构的必要性、必然性和基本方向,对认识法理念如何引领我国法治化改革进一步走向深入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


叶传星,男,山东定陶人,1968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治学方向:法哲学、人权法、法社会学。

目录


前言

第1章 革命主义法理念的盛衰

1.1 前改革年代的国家治理理念

1.2 革命主义法理念的内容

1.3 革命主义法理念的自我校正

1.4 革命主义法理念的“反本开新”

第2章 发展主义法理念的兴起

2.1 当今中国的发展主义理念

2.2 发展主义理念下的法律现代性追求

2.3 法制发展进程中的渐进主义

2.4 法制发展进程中的立法主导主义

第3章 转型与失序:法理念转换的社会背景

3.1 转型期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

3.2 正式制度的供应不足

3.3 非正式制度的供应不足

3.4 社会转型与有效治理之间的时间差

第4章 重建社会主义理念:法理念转换的理论前提

4.1 社会主义理念的自我更新

4.2 重建政权的合法性根据

4.3 重新诠释人民民主理念

4.4 超越唯所有制论的纠缠

4.5 革新社会平等的理念

4.6 尊重个人的尊严

第5章 社会协商论:法理念转换的逻辑支点

5.1 社会协商论的理论背景:三种秩序建构模式

5.2 法律的社会协商论要旨

5.3 社会协商论的法律实践价值

第6章 重构法正义观:法理念转换的核心

6.1 超越阶级至上主义的法正义观

6.2 超越效率至上主义的法正义观

6.3 超越国家中心主义的法正义观

6.4 超越权贵主义的法正义观

第7章 规则之治的困顿:法理念的制度化

7.1 法律治理的建构性与自发性

7.2 法律治理的一元性与多元性

7.3 法律治理的自治性与开放性

7.4 法律治理的统一性与地方性

7.5 法律治理的均衡性与非均衡性

……

第8章 通往信仰之路:法理念的生活化

第9章 迈向人本主义的法理念

精彩书摘


这是从法律发展与社会关联的角度来解释法学和法律实践的发展。有学者把这种理论解释概括为,“政治一法学”范式和“社会一法学”范式。而这种学术观点的背后隐含的是关于法学的现代化范式,以及中国知识人对于西方的现代化范式或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的不加反思的接受。[1]这个学术诊断有一定的根据,但是也未必完全恰当。

就处于特定历史阶段的中国知识界和法制实践来说,这似乎是一个合理的选择,虽然也许有些无奈。现代化理论中隐含着单线的社会进化论、目的论的历史观以及整体主义的世界观。在这个单线论的现代化范式中,将以西方为主导的全世界纳入到一个历史过程中,并且把西方法律制度作为理想范本来改造其他非现代化国家。显然,这种单线论中包含着一种独断论和霸权主义的倾向,是一种西方中心主义的话语形式,也是一种以西方为中心的历史观和世界观。这种范式作为官方意识形态,既让国人感觉到自己在西方面前的劣势和落后,也让国人树立了前进的方向和目标,甚至也让人们看到希望,使人们相信只要通过现代化我们就可以国家富强,迎头赶超西方。现代化理念的背后,正是一种新的“超英赶美”心态。在这里,中国和西方的问题,被轻巧地转换为传统和现代的问题,并由此把问题简单化,把历史进程单线化,也促使人们乐观而有信心的加快历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