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大学生记者团

大学生记者团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大学生记者团


大学生记者团


是一支活跃在各大校园里的重要团体,由一些爱好新闻的学生组成。和校园的其他社团隶属校

团委管理不同,各大高校的大学生记者团基本上都隶属于校党委宣传部管理,由校报编辑部老师专职指导。各大高校的记者团成员以“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为己任,身在校园,心怀天下,是校园文化的重要建设力量,也是我国新闻战线的重要后备军。各大高校的大学生记者团因培养了很多优秀的人才,在所在校园中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力。

目前,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四川音乐学院等很多高校都建立了大学生记者团组织或者类似组织。

川音国际演艺学院大学生记者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四川音乐学院国际演艺学院大学生记者团是一支活跃在校园里的重要学生组织,是由一些爱好新闻的学生组成。它是以“促进学校舆论宣传,丰富校园文化,服务广大师生,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宗旨,通过新闻的采访写作和举办各种文体活动来提高成员的写作组织交际等各项才能,主要宣传阵地有国演在线、演艺之星及其它杂志刊物。

第二章 团员

第一条 川音国际演艺学院大学生记者团成员的产生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记者团各部委负责组织考核,录用。

第二条 记者团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团章程及管理制度,执行本团决议。

(二)积极按时参加记者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例会。

(三)记者团成员必须服从记者团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完成记者团分派的各项任务,按时参加记者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例会。

(四)积极配合团长及各部负责人开展工作,协助其他同学开展工作。

(五)为本团发展献计献策,为本团推荐优秀人才。

第三条 记者团成员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一)接受记者团培训和参加记者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享有对记者团的各项工作监督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四)记者团成员采写的稿件经过审核后,有优先在校报和网站上发表的权利。

(五)参加记者团的各项评优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能

第四条 大学生记者团根据记者团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设有:团长处和新闻采访部、摄影部、编辑部三大部门。同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设或减少部门。

第五条 团长处是团内的核心管理机构,实行团长负责制;负责团内工作总体方向组织、引导各部门有序运作,协调各部门间的合作,统筹全局。

第六条 新闻采访部实行部长负责制,负责新闻线索的发现、收集和整理、落实各项采访和报道任务;策划、组织部门成员培训会议;记录例会出勤情况、记者团会议记录、工作总结。

第七条 摄影部实行部长负责制;负责在各大活动中进行拍照工作,负责记者团宣传海报的摄影及宣传片的拍摄工作;并做好照片和影像保存工作(注意标注照片的摄影记者姓名);策划、组织部门成员培训会议。

第八条 编辑部实行部长负责制;负责校报、板报的版面设计和校对工作,以及记者团的宣传工作;策划、组织部门成员培训会议。

第八条 校报《演义之星》每月一期,接到主题后由部长安排工作,报纸的具体内容由专人负责收集资料,如需要在新闻采访部或摄影部调取资料时经团长批准后方可调取;各部部长应配合编辑部的资料搜集工作,若资料不足,可及时向团长反应,以便及时作出调整。

第四章 例会制度:

第九条 例会分为全体成员会议、学习会议、部门会议,例会制度是为了保证记者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会议制度。

第十条 全体成员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由团长主持会议。主要议题是:宣布团内重大决定;拟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交流工作体会。

第十一条 学习会议由团长及本部部长共同组织,会议提前一天通知,主要是对记者团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记者团整体工作素质。

第十二条 部门会议由各部部长组织,主要任务是总结前期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和传达团长处的有关信息。

第十三条 请假制度,记者团成员因事不能参加例会的须用A4纸张,按照正规请假格式履行请假,再由部长签字,并在开会前交给团长方可生效;如遇临时紧急会议需请假应当及时向部长请假,并讲明原因。

第五章 记者证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参加记者团各项工作和活动时必须佩戴记者证,维护组织形象

第十五条 只有本团记者采访时方可本人使用记者证,不得外借。

第十六条 如有遗失记者证,遗失者递交申请,重新补办。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 为激励记者团全体成员共同进步,树立先进典型,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八条 评优制度,根据成员到会情况、任务执行情况、记者团内其他活动参与情况、发稿数量、发照片数量、完成作品数量等授予“优秀记者”、“优秀记者团干部”等称号。

第十九条 无故缺席记者团内各种会议者、经常不参加记者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者、未完成领导分配工作者给予其“取消评优”处分;对记者团的名誉造成较大损害者、对记者团工作失去信心或漠不关心者、从不参加记者团的任何活动者、受校记过以上处分者予其“勒令退团”处分。

第七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采访工作,团长接到任务后,通知新闻采访部部长及摄影部部长,再由各部部长分配工作、并督促执行任务的记者按时完成任务。摄影记者原则上在活动结束一小时之内上交新闻照片,新闻采访记者原则上在两小时内将新闻稿交给新闻采访部部长或校对组(特殊情况可酌情而定),完成工作后各部部长需要将资料存档以备不时之需。

第二十一条 联络任务,由分管活动的副团负责在个大学生团体中建立联络员,以便及时取得信息并提前对将要组织的活动进行一定的了解;与各班班长取得联系,报纸做好后通过各班班长分发给各班同学。

第八章 退团制度

第二十二条 记者团采取严进宽出的办法,凡提出退团者,应做书面申请由团长、部长签字,收回证件即可退出。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记者团章程,损坏记者团声誉,缺乏团队精神,无故不服从部门领导,情节严重的勒令退团。

第二十四条 例会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每月不交稿件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勒令退团。

第二十五条 记者团成员升学至大三并没有担任团内职务,记者团组织欢送会,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此章程解释权归川音国际演艺学院大学生记者团所有。

第二十七条 此章程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川音国际演艺学院大学生记者团

2011年9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