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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畜牧兽医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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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畜牧兽医局


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黑编[2010]30号),设立大庆市畜牧兽医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指导、扶持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畜牧业、渔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畜牧水产业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指导监督畜牧水产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畜牧水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二)拟订畜牧水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与畜牧水产业相关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拟订畜产品、水产品产需调控政策措施,指导畜牧水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以及畜产品、水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畜牧水产业发展的技术措施;指导监督畜牧水产业开发管理工作。

(四)组织全市畜牧水产业重大科研项目的技术攻关,负责畜牧、水产科研项目管理和实施,负责科技教育、培训及新技术推广。

(五)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拟订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重大动物疫情的认定、公布并组织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检查工作;对畜产品市场、水产品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兽医诊疗机构、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种畜禽、牧草种子、兽用生物制品的登记和审核、审批。

(六)负责全市草原监督管理和草原防火工作;拟订草地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动物遗传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工作。

(七)负责渔业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水面确权工作;承办处理渔事纠纷,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管辖水域的渔业权益工作;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执行渔业许可证制度;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

(八)监督管理饲料、饲料添加剂行业产品质量;负责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及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备案工作;制定饲料质量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九)承担提升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畜产品的安全监管和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工作;指导全市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扶持奶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畜牧兽医局设置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调研、档案、信访、保密、人事、党建等机关日常政务、党务和财务以及会议组织、联络接待、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监督检查内部规章制度和各项决议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负责督查督办,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承担畜牧兽医系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国有资产。

(二)畜牧综合科(产业化办公室)。

拟订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制定畜牧业发展方针、政策,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基地、产业化及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畜牧业生产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编制畜牧业生产年度和中长期规划;负责掌握畜牧业生产动态和年度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畜牧业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计划编制、申报、审核、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级种畜禽场的规划和审批工作;指导畜禽良种鉴定工作;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任务;负责畜牧业政策法规的制定及宣传贯彻工作。

(三)兽医科。

贯彻执行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拟订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扑灭和物资储备计划;监督和管理本地区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兽医医政和药政管理工作;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依法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指导;承担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兽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

(四)饲料科(饲料工业办公室)。

拟订饲料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执行饲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督管理饲料行业产品质量标准;负责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及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备案工作;制定饲料质量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五)畜产品安全监管科(奶业管理办公室)。

执行有关畜牧业生产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负责无公害产品产地认定工作;指导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可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奶源基础建设;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承担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水产科。

拟订渔业发展规划、计划,制定渔业发展方针、政策;提出渔业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及综合调研,负责水产品健康养殖管理和渔业资源项目开发工作,负责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渔业生产统计分析,负责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审批及水产苗种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畜牧兽医局行政编制18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科长6职,副科长2职。主任科员3职。

五、其他事项

(一)处级职数由市委组织部另行明确。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