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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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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7月15日,先后设址于西岗区新开路68号和长春路239号,2000年8月28日迁址于西岗区石葵路58号。西岗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成立伊始,就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拓进取,大胆创新,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定了“公正裁判,优质服务,及时执行”的工作方针,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审判管理规范,逐步形成了良性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以“公正、效率”为主题,全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开展

2008年,区法院围绕全区和谐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克服审判力量不足、审判任务繁重等多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审判与执行工作任务。全年受理各类案件8152件(含旧存1368件),结案7091件,结案率86.98%。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270件(含旧存7件),结案265件,结案率98.15%,惩处有罪案犯361人。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把“宽”和“严”落到实处。依法严厉惩罚各种危害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共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案件181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9人,打击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单处罚金刑或免予刑事处罚,促使他们悔改,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被判处缓刑、单处罚金刑、免于刑事处罚的占已判处罪犯的41.27%。强化审判人员的人权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审判中,坚持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力促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5%。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参与社区矫治工作,有效减少和预防犯罪。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我院刑事审判庭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面成绩突出,被授予大连市第二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依法平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590件(含旧存773件),审结3939件,结案率85.82%。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发挥民商审判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高度重视与民生有关案件的依法审理,妥善处理婚姻家庭、遗产继承、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等案件785件,促进社区和谐、家庭和谐、人际关系和谐;认真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758件,维护公平、诚信、安全、快捷的市场经济流转秩序。随着《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企业、员工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劳动争议案件增幅较大。在审理中,注重正确适用法律,准确把握劳动政策,衡平劳资双方的利益,促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构建,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42件。发挥诉讼调解在审判中的作用,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加大调解力度,力求案结事了,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0.57%。积极探索繁简分流的案件管理机制,成立速裁组,对争议不大的民商案件快速审结,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讼累,提高了诉讼效率。通过速裁方式结案525件,占结案总数的13.32%。

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共受理行政案件84件(含旧存7件),结案75件,结案率89.29%。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在认真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注重做好行政诉讼协调工作,有36%的行政诉讼案件经协调后撤诉,有效化解“官民”矛盾。对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大非诉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和执行力度,受理非诉行政案件649件,全部执结,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在全省公路养路费稽征工作会议上,我院作为法院系统唯一代表介绍了稽征非诉执行工作经验。

加强和推进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共受理执行案件2391件(含旧存549件),结案2056件,结案率85.99%,实际执结率66.93%。加大对抗拒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运用法律规定的各种强制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制裁拒不履行行为,维护了法律尊严。以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为主线,继续落实执行值班、限制高消费、举报奖励等举措,通过执行工作法律宣传日活动、召开集中执行大会、曝光不履行行为、利用夜间、休息日集中上门执行等措施,大造执行声势,执结了一批难案、积案。对拒不执行或者妨碍执行的29人实施了司法拘留,对故意隐匿转移财产、妨害执行的2名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科刑,并通过媒体广泛报道,起到了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注重执行效果,对拖欠劳动报酬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坚持从优从快原则,依法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行和谐执行,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缓解矛盾,减少对抗。认真落实新修改的民诉法关于“立即执行”、财产报告、执行异议、延长申请执行期限等法律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延伸审判职能。

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进一步完善"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审判方式,对未成年被告人有针对性地做好庭前帮教、庭审帮教和庭后帮教工作。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成立法律服务超市和离退休老干部法律咨询服务团,以案讲法,加强法制宣传。

三、扎实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管理和改革,全面提高司法水平。

强化审判管理,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坚持以改革促公正、以管理促效率,建立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体现现代司法理念的审判运行机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审判作风上亲民,在诉讼程序上便民,在实体处理上护民,在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上恤民。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规范庭审程序,强化庭审功能,开展庭审考核活动,是推进裁判文书的改革。

四、坚持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

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法官队伍,我院不断创新各种载体,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打牢法院队伍的思想基础;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文明司法形象;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司法技能。

五、加强物质装备的现代化建设。

搞好审判法庭建设,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地新建了3500余平方米的审判法庭,满足了公开审判的需要;改建200余平方米行政综合办公大厅,实现了打字、印刷、盖章一条龙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保障网络使用效能最大化,提高了信息化水平;扩建图书资料室、电子阅览室和餐厅,为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近几年来,西岗法院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法院改革为动力,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有效地发挥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保障一方社会稳定”的作用。我院曾多次被评为“大连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大连市法院系统先进单位,其中民事审判庭曾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的先进集体,同时也涌现出一批优秀法官,有多人还被评为“十佳法官”、“杰出法官”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