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性金融机构
存款性金融机构有许多类型,但就其共同特点来讲,是指其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吸收各类存款而获得的金融机构。
武汉大学《货币金融学》分法:
1、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央行都不是)。
2、信用协会,如信用合作社(严格意义上说不属于商业银行,所以要区别开)。
3、储蓄机构(主要在西方,一般是为购房提供贷款的机构,多为政府所扶植,美国次债危机里就提到了这样的机构)。
4、共同基金,投资股票市场和货币市场的都属于。
以上按武汉大学《货币金融学》分类。其中共同基金之所以属于存款类机构是因为它的产生是为了突破西方政府对银行存款的利率限制,它可以超过法定存款利率,变相吸收存款。
法博齐《资本市场:机构与工具》分法:
1、商业银行。
2、储蓄贷款协会。
3、储蓄银行。
4、信用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