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适航证书
船舶适航证书(Seaworthiness Certificate)
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用以证明船舶结构和性能符合一定要求,适合在一定水域内航行的证书。对于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根据《1948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规定,应给签发船舶适航证书。但在1960年和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中有关证书的规定,未保留该证书,而由客船安全证书和货船构造安全证书等取代。但在中国,对从事国内航行的船舶,仍采用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适航证书。
船名:XXXXXX 船检登记号 XXXXXXXX编号:XXXXXXXXXXXXX 一、根据我国现行船舶规范,于 XXXXXXXXXX ,在 XXXXX 港对本船进行了 XXXXXX ,查明本船安全设备,船舶结构、机械及电气设备和无线电信设备符合相应的规范、规程, 认为本船处于适航状态。准予航行 B级(停泊B级港口区域 ) 航区 (航线),作 渡车船 用。
二、本证书有效期至 2012年6月20日 止。
三、下次检验日期: 年度检验 2012年06月21日
中间检验 2013年06月21日换证检验(特别检验) 2014年06月21日
船底外部检查(坞内检验) 2012年06月21日
四,记事:
结合换证检验,变更船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
发证机关:XXXXXXXXXXXXXXXX
发证地点:XXX 发证日期:2011年06月19日 主任验船师: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