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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地方税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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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地方税务局




机构概况


崇阳县地方税务局内设办公室、监察考评科、税费服务科、信息管理科和4个税费管理科(税费管理一科、税费管理二科、税费管理三科、税费管理四科);下设1个直属机构(县局稽查局)。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工作方针,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根据咸宁市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湖北省政府确定的财政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全县地方税、附加、规费的收入计划,依法对崇阳县行政区域内国家规定和崇阳县人民政府确定征收的地方税及附加和各类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征管税种


负责征收管理的税费种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车船税、资源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12个税种,其中农业“两税”于2005年元月份由财政交地税局征收。除此之外,2001年7月,省政府决定五项社会保险费,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由劳动部门移交地税征收。代征的规费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文化事业建设费。2006年起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由残疾人联合会移交地税局征收。2007年7月1日起排污费由环保局移交地税部门征收。2008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医保局移交地税部门征收。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日常政务;负责公文制发、秘书事务、信息综合、电文处理、税收调研、文书档案、信访保密、税收宣传、全局性会议的组织,负责扶贫帮困;负责系统文明创建、党务、工青妇群团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历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内部行政事务、物业及车辆管理;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系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考评科

负责机构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劳动工资、职称评定管理;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干部离任审计、效能监察、行风建设、“两权”监督、廉政教育、信访案件查处;负责重大决策、财务执行、大宗物品采购、重大违法案件审理、减免税审理的监督;负责执法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工作的监督、检查、督办、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负责与当地纪委、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税费服务科

负责地方税费政策法规管理;负责税费源管理和与其职责相关的纳税评估;负责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的制定;负责纳税评估、税务约谈,开展稽查案件的评查工作和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税费征管质量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减免税的审核;负责法制宣传普及;负责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办理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审理及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负责受理税收政策咨询;负责税费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地税方面的议案和提案;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管理科

负责税费的申报受理、开票征收、解缴、入库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的办理;负责开办纳税户的资料录入、收集、整理、传递工作;负责税收票证、发票的领用和日常管理及相关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税费源的预测与分析、税收计划的编制与分解、会统报表的编制与上报工作;负责经费、财产管理;拟定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化的技术支持、数据安全和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的信息技术技能培训;负责12366服务热线;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税费管理一科

负责县直企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和城区集贸、个体工商户及全县车辆税费的收入组织。负责与其职责相关的税源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减免税的调查;负责日常税务检查;负责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税款核定、催报催缴、停复歇业、税务约谈;负责基本信息采集和纳税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涉税文书的送达;负责调查核实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及申报纳税情况;负责发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一般性税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及执行;负责税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税收管理员的税费征管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完成12366转办事宜;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六、税费管理二科

负责天城镇、青山镇企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和农村税费,青山镇个体工商户及青山工业园税费的收入组织。负责与其职责相关的税源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减免税的调查;负责日常税务检查;负责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税款核定、催报催缴、停复歇业、税务约谈;负责基本信息采集和纳税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涉税文书的送达;负责调查核实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及申报纳税情况;负责发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一般性税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及执行;负责税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税收管理员的税费征管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完成12366转办事宜;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七、税费管理三科

负责白霓镇、路口镇、铜钟乡、港口乡、金塘镇、高枧乡六个乡镇的地方税费的收入组织。负责与其职责相关的税源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减免税的调查;负责日常税务检查;负责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税款核定、催报催缴、停复歇业、税务约谈;负责基本信息采集和纳税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涉税文书的送达;负责调查核实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及申报纳税情况;负责发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一般性税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及执行;负责税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税收管理员的税费征管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完成12366转办事宜;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八、税费管理四科

负责肖岭乡、沙坪镇、石城镇、桂花泉镇四个乡镇的地方税费的收入组织。负责与其职责相关的税源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减免税的调查;负责日常税务检查;负责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税款核定、催报催缴、停复歇业、税务约谈;负责基本信息采集和纳税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涉税文书的送达;负责调查核实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及申报纳税情况;负责发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一般性税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及执行;负责税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税收管理员的税费征管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完成12366转办事宜;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九、稽查局

负责地方税费稽查工作。组织贯彻税费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协调本系统的税费稽查工作;负责税务稽查计划和税费违法案件的查处及专项稽查工作的落实;负责受理税费违法案件的举报、查处和举报奖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障;负责稽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