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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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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以及遵义市纪委六次全会、遵义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6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2006年的纠风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纠风工作,务求在治理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部门和行为作风建设有新进步,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重要保证。

(一)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认真落实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继续做好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加大对教育资金的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不允许挤占、挪用、平调、截留教育资金,更不允许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进一步完善“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服务性收费,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进行整顿和规范,符合“四独立”(独立办学、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或校舍、独立财务核算)要求的要加强收费管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坚决禁止公办高中以下学校开办“校中校”、“班中班”,切实加强对“示范”、“星级”等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把学校分为不同等级、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做法,严禁以还贷等名义向学生高额收费。进一步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全面推进高校招生的“阳光工程”。加强对中小学收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挤占、挪用。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市)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正面典型。加强教育乱收费案件查处工作,对继续搞乱收费和摊派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州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及时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认真治理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行为。继续推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全面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药品回扣、开单提成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推进院务分开,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的做法,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治疗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问题。强化医药价格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规定,全面规范医院药品加价行为,降低医院药品实际加价率,认真清理整顿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严格执行即将出台的《贵州省控制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减轻病人经济负担的规定》,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政府定价范围内重点类别的药品降价政策,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进行必要的干预。继续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医疗定点机构管理。

(三)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紧密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消农业税和其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严防农民负担反弹。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推派行为,不断完善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农民负担和基层负担联系点工作。

(四)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总体目标是经过治理,基本解决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关于这项工作的范围、对象、政策界限、工作步骤和方法等,待省政府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专项作出安排部署后按要求抓好落实。当前各地各部门主要是做好调查研究和摸清底数工作,为全面清理和规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五)严格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严格清理整顿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做法,所有城市一律不得出台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经出让的要依法解决好遗留问题;驾驶对出租汽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全面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严禁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六)巩固全市公路基本无“三乱”、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的成果。加强对设置公路收费站的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临时性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设置车辆通行费收费站以外的各类站点;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深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摊派发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发行行为。

(七)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以基层为重点,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坚决纠正。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为,要围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坚持全面评议的基础上,各地各结合实际,把评议工作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对教育、卫生系统等行政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的评议。今年继续巩固“行风热线”、“行风面对面”节目成果,扩大收听收视面,强化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和咨询,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不断改进行业作风,提高行政效率。

(八)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进一步做好“四个坚决纠正”和治理企业违法排污工作。各县(区、市)纠风办要积极配合国土、建设、国资委、劳动保障、环保等部门,切实解决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污染环境等问题。

赤水市人民政府纠风办

200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