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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民政局关于对政协赤水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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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民政局关于对政协赤水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第六、七讨论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纠正殡葬改革中出现不合理现象》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殡葬改革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市政府已在2008年5月12日、19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拟定,“由物价局牵头,民政局配合,对现有殡仪服务收费和公墓收费项目重新进行价格审查,对擅自收费或变相提高收费的项目和业主。一经审查属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凭公墓证领取骨灰是遵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赤水只对“三办”居民的骨灰和天台镇、大同镇、复兴镇三个镇火化区范围内的骨灰要求照此执行,而且,上述人口可以在天台犀牛山公墓、麒麟山陵园、复兴永盛公墓、大同天堂公墓四个公墓之间选择。

凭公墓证领取骨灰这种做法各届一直有看法,赤水也向遵义市作了积极反映,7月份遵义市的领导到赤水调研时也将这一问题作为调研工作内容之一。请各位委员放心,明年的殡改工作将有所调整。

赤水市民政局

二○○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