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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交通局关于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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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交通局关于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吴平英、任小芳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平滩汽车客运站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加快乡镇汽车站场建设,贵州省交通厅于2005年9月14日下发了《关于加快我省农村客运发展工作的措施意见》(黔交运[2005]8号)中明确提出:发展农村客运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解决农村运输难的问题,使农民群众坐上方便车、经济车、安全车、享受交通带来的便利,是我们交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并要求在2010年前,70%以上乡镇建有等级客运站。虽然客运站建设主要指乡镇所在地一级,但如有特殊情况,可作调整。按照我市汽车站场建设规划,白云乡政府所在地站场建设已列入规划,白云乡政府可从方便群众出行等因素考虑,将该站场建设移至平滩建设。场站项目属补助性投入,即每建一个站补助40万元。如需调整项目建设地址,请白云乡做好可研和规划上报我局,待上级立项批准后再行修建。

赤水市交通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