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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卫生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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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卫生局




基本信息


负 责 人:李智勇

职 务:区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爱卫办主任

办公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政府附1楼4楼

成华区卫生局是成华区政府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机构职责是:结合本区实际,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成都市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按照规定的权限,依法实施本区的医政管理、社区卫生服务、妇幼卫生、卫生监督、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爱国卫生等卫生行政管理以及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交办的事项。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区卫生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

(三)参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四)拟订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发展规划,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对危害人群健康的严重疾病及重大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免疫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

(六)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

(七)贯彻执行国家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中医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区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治工作。

(九)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负责公民献血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贯彻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国家药物政策;贯彻落实省、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以及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

(十一)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区干部保健领导小组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四)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卫生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拟定全区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负责编制及管理卫生事业专项经费预、决算,负责区干部保健领导小组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区干部保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法制监督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卫生法规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工作,督促办理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牵头组织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医政科(挂区献血办公室牌子)。

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全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指导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和突发事件的伤病员救治工作;协调处理医疗争议;负责卫生下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中医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卫生科技信息管理与医学科技普及工作;负责医疗机构信息化规划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和评审申报工作;承担区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疾病控制科(挂区地方病防治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区疾病防治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传染病、免疫规划、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寄生虫病、精神卫生、职业病、狂犬病等的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处置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重点疾病的监测;拟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牵头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承办区防治人类重大疾病工作指挥部、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订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涉农社区基本卫生保健和妇幼保健;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牵头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牵头开展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工作;监督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参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指导涉农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贯彻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国家药物政策;贯彻落实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以及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管理工作。

(六)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爱国卫生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爱国卫生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和“除四害”工作;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全区除害防病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区委有关规定设置。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卫生局机关配备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局级),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其他事项


(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局负责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按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成都市成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以及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区统筹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成都市成华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成都市成华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区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监督管理。

2.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局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负责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区安监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监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的汇总、分析、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区人社局(区公务员局)负责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区总工会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成都市成华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为区卫生局下属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行政执法机构。配备行政执法类行政编制28名,其中:书记1名,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

(三)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