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
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是城市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房屋占用的土地所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可实际控制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并可通过使用该土地上的房屋而实现对土地的利用和收益;
私房用地使用权不得脱离房屋单独处分;
私房所有权转让、抵押或者投资时,其用地使用权不得脱离房屋单独保留;
城市私房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
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其占用土地的用途;
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建房屋。
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国家可以将城市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后授予新的土地使用者。
新的土地使用者应依法以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等方式就原私房用地使用权人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给予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