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陈江涛

陈江涛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陈江涛




个人简介


陈江涛,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85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他先后在办公室、检察技术科、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渎职侵权检察科和反贪污贿赂局等部门工作。

2007年9月,陈江涛同志被任命为江南区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分管自侦工作,长期的检察工作使他深刻的认识到,要有好的业绩就必须要有好的队伍。因此,陈江涛同志首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点“龙头”工作来抓,认真组织自侦部门的干警参加院里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组织干警学习先进典型,从而增强自侦部门的干警对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危机感,激发了大家勇于吃苦、乐于奉献、依法办案、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2003—2004年度、2007—2008年度、2009—2010年度三次被评为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单位、自治区先进检察院并荣立集体二等功,2011年荣获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江南区检察院反贪局被评为2008年度和2009年度的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2008年度江南区先进集体,2003—2004年度、2007—2008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先进反贪局;江南区检察院反渎局被评为2007年度和2009年度南宁市检察系统、全区反渎系统先进集体。

个人事迹


2008年至今,江南区检察院反贪局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9件39人,其中大要案27件37人,移送起诉25件3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余元。在全市检察系统反贪部门量化排名中多次名列前茅,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反贪局的干警及全院干警都付出了很多,更倾注了陈江涛同志的心血。他勇于创新工作机制,从提高案件质量入手,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意识,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侦查工作运行机制,使案件的大要案比例、侦结率、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有了大幅度提升。陈江涛同志针对实际情况,采取新的工作机制,一是以提高办案效率为契机,大胆改革查办案件的工作方式和方法。针对窝串案件多、办案骨干少等问题,对所立查案件中的窝串案件和疑难案件,采取分案不分查的方式,对侦查人才资源进行整合,根据案件特点、办案人员特长等因素组建办案组。各办案小组分头负责外围侦查取证工作,取回来的证据材料再汇总交到各承办人手中,避免出现多头取证的情况。使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得到了最佳配置,极大地调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充分提高了办案效率。二是推行检察一体化机制,抓好侦诉配合工作。要求自侦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推行与公诉、侦监等部门召开案件证据分析联席会等做法,邀请公诉、侦监部门的干警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引导侦查取证,共同分析案件的证据链是否完整,排除证据之间的矛盾,补强证据的证明力,强化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以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在自侦工作中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努力提高自侦案件的有罪判决率。

陈江涛同志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次重大疑难案件他都冲锋陷阵在前。在工作中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和同志们一起初查线索,外调取证,查询银行,蹲坑守候,抓捕犯罪嫌疑人,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了自己工作经验丰富,和足智多谋的特点;在案件的攻坚阶段,陈江涛带领干警一起连续通宵加班,并发挥自己预审能力强的特点突破案件。在工作中,陈江涛同志始终都扑在办案的第一线,这几年来,他用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带领反贪干警侦破一个又一个大案要案,揪出一个又一个腐败分子,成为腐败分子的克星。2008年,在他带领下,江南区检察院自侦部门的干警再立新功,仅用20天的时间就一举侦破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岭工程系列窝串案件,立查大要案9件9人,涉案贪污受贿犯罪总额613.46万元。

个人荣誉


陈江涛荣获2003—2004年度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反贪局长;2007年被评为首届全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十佳侦查能手,同年还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07度年和2008年度南宁市先进工作者和江南区2009—201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百名基层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

相关分词: 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