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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社会福利院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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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社会福利院


郴州市北湖区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84年8月,占地面积23.53亩,是郴州市唯一的一所综合性的福利院。近年来,福利院在上级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下,本着“抚孤助残、尊老爱幼、优质服务、文明办院”的宗旨,坚持养治教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福利事业得到了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福利院在各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绩,至今拥有固定资产700万元,建筑面积4100皿2,95年以来,先后获“市区民政先进单位”、“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受到部级领导的好评。94年至95年期间被指定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残疾儿间康复合作项目的执行单位,97年被为省一级福利院。并于2003年被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民政厅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福利院现有正式职工24人,其中女职工19人,党员8人(女党员4人),成立了院党支部、院委会,建立了工会组织,院领导6人(女3人),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办公室、行政后勤室、医疗康复室、老人部、儿童部、财会室 6个部门。

作为政府兴建的福利事业,福利院面向社会承担着弃婴、孤残儿童、孤寡老人和“三无”(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对象的收养工作同时还办理弃残儿的领养工作,并且向社会开展了自费养老业务。为了使老人、孩子过上幸福的生活,福利院把握机遇,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生存中求发展,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和社会广泛的援助,花了较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着力改善福利院的条件,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发展上都上了一个新台阶。

目前,福利院与美国“半边天”基金会等国内外慈善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了“大姐妹特长教育”、“小姐妹学前教育”、“小妹妹祖母抚爱”项目,帮助福利院加强对弃残儿的护理和教育,开发智力、提高婴幼儿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为她们今后的成长创造条件,这些项目的开展,不仅使弃残儿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还使弃残儿的身心得到了更多的关爱。福利事业事关政府形象,福利院作为福利事业的兴办单位,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紧跟时代步伐,围绕“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福利院的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