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巢湖市审计局

巢湖市审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巢湖市审计局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拟定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

(二)向市政府、省审计厅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2、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3、县区人民政府(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5、市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根据授权进行下列审计:

1、在巢的中央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

2、在巢的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

3、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省属垂直管理部门的财务收支。

4、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五)向市长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七)与县区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级审计机关,协助办理县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对本市大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九)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承办市本级直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十)办理大要案审计查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经济案件。

(十一)承担全市审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审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审计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文件以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管理局机关文电处理、保密、信访、行政后勤和档案等各项事务。管理审计事业经费。负责信息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局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协助县区管理审计机关负责人。组织和指导审计系统的教育培训。

(二)综合法规科

负责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办理省审计厅授权项目和市属审计项目向下级机关授权工作。负责年度总结及重要文字的起草工作。负责统计和信息化基础建设。负责地方性审计法规实施意见、规章的草拟、修改和报批。组织对县区审计机关、派出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复核市局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受理审计复议和办理有关法律事项。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法制工作。

(三)财政金融审计科

负责编制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市国库办理市级预算内外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负责审计县区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及其下属单位的税收征管管和财务收支状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财政审计业务。

根据省审计厅授权,负责审计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中央国有金融机构在我市的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负责对国有控股的区域性金融机构在我市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和地方非国有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金融审计业务。

(四)行政事业及社会保障审计科

负责审计与市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工作机构、市政协机关、市法院机关、市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福利、救灾、优扶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县区级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五)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扶贫开发、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县区级人民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农村乡镇资金审计工作。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

(六)经贸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组织对其他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监督。组织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根据省审计厅授权,负责对在巢的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指导全市经贸审计业务。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的财务收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对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市其他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市国有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八)外资运用审计科

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援助、贷款项目的审计公正报告。负责对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国(境)外企业的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外资运用审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