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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商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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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商务局




机构职能


长治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规,并根据本市情况拟订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规、规章,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拟订我市对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外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多边、双边经济合作政策;代表市人民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掌握国际经贸条约和协定的市内实施情况;管理市内多边、双边无偿援助及赠款工作;管理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八)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拟订并实施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核准全市权限以内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负责审核全市权限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资料并上报省厅;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并执行我市境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审核或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我市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签署并执行有关协议;编制并执行对外援助计划,监督检查援外项目执行情况,管理援外资金、援外优惠贷款、援外专项基金等我市援外资金;推进援外方式改革。

(十一)负责全市驻境外商务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工作;指导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二)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机构


机构名称:办公室

主要职责:

拟订局工作制度,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会务、文秘、机要档案、印鉴、接待、文印、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外事、政务信息、调查研究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规划并实施本系统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的管理。

机构名称:人事教育科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年度考核及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

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组织有关法律宣传,培训工作。

机构名称:规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

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宏观运行状况的监督分析;管理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业务资金、专项基金、援外经费、基建投资等;负责编报局行政经费预算、决算;负责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统计工作;负责局财务费用使用情况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

机构名称:对外贸易发展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研究拟订我市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的进出口计划;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的申报、分配及监督使用;负责市内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登记初审;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工作,负责全市自营进出口企业政府出口创汇奖励工作;负责全市自营进出口企业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市进出口企业协会工作。贯彻实施机电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政策;拟定并执行我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负责高新技术贷款贴息资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境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境内和赴境外各种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贸易促进活动。

机构名称:对外经济合作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贯彻执行对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出口、对外援助等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拟订外商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吸收外商投资促进战略及投资促进指导性意见;拟订吸引商投资有关政策和规章;申报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核准限额以内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申报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规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并管理全市 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管理技术、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境内和赴境外各种投资洽谈会等投资促进活动。

机构名称:市场建设科

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健全、规范市内市场体系的法规、规章和标准,研究拟订商品流通市场发展规划,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审核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立项;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负责安排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资金;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流通行业协会的归口指导。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管理工作,核准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旧机动车流通市场秩序。

机构名称:流通管理科(同时挂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组办公室的牌子)

主要职责:

流通管理科(同时挂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组办公室的牌子)

拟订全市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负责安排市流通企业发展资金,推广先进流通技术;指导和管理内贸展销活动。

负责实施国家和省有关酒类商品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酒类商品的生产流通;承担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和标志等的制发和年检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酒类展览和促销宣传活动的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制售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市酒类执法人员和营销人员的资质培训工作。

承担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的工作,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起草规范经济秩序和打破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法规,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和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等治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