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长治市科技局

长治市科技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长治市科技局




机构职能


长治市科技局主要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定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⑵组织制定全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科技攻关、星火、火炬、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软科学研究等各类科技计划。

⑶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依法行政工作。

⑷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负责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管理成果转化资金;统筹规划科技事业的基本建设;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

⑸研究制定加强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政策、措施;编制和实施市级重点实验室、市属科研院所的中试基地及科技推广示范基地计划。

⑹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组织和实施好国家、省和市级的火炬、星火、成果推广等指导性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归口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星火技术密集区的工作,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⑺组织科技力量,推动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的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研院校和大中专院校高新技术创业园,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综合技术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科技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⑻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⑼负责管理对外科技合作工作;负责全市科技交流出国团和市筹资金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的报批;组织实施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⑽研究提出制定科技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计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投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全市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⑾负责全市科技统计、科技信息、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管理审核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及其免税事宜;负责规划科研机构的合理布局,审核市属全民所有制独立自然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归口管理民营科技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资格认定。

⑿指导、协调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知识产权工作。

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主要职责:

⑴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

⑵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提案、保密工作。

⑶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技信息工作。

⑷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基建工作。

⑸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产业科技科

主要职责:

⑴研究提出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的政策措施。

⑵负责组织工业领域攻关计划、火炬计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

⑶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及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⑷研究提出科技促进农村与农业发展措施。

⑸负责农村和农业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

计划成果科

主要职责:

⑴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⑵负责拟定科技成果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

⑶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登记、评价和推广。

⑷组织、协调重点科技成果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⑸负责全市重大科技成果的信息提供和向上推荐工作。

⑹负责授奖成果的归档及保密审查。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

⑴负责指导县(市、区)科技工作。

⑵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指导和管理民营科技企业。

⑶负责全市科研院所的管理工作。

⑷负责全市农村技术承包工作。

⑸负责软科学计划管理工作。

⑹负责全局的“普法”和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主要职责:

⑴制定全市人才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全市各类科技人才年度培训和本系统职工教育及岗位培训工作。

⑵根据有关政策做好本系统的人事劳资工作;搞好机关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年度考核及管理好人事档案。

⑶负责科技干部的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副县长的配备、考察工作。

⑷负责全市科研、实验系列初级职称评定。

⑸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

纪检组

主要职责:

⑴负责全局的纪检监察工作。

⑵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执法人员行为监督工作。

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

⑷负责本系统纪检信访工作。

⑸负责督察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和效能工作。

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