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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羽毛球协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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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羽毛球协会




协会简介


长沙理工大学羽毛球协会(简称“羽协”),成立于1995年,是我校成立最早的运动型社团之一,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长沙理工大学“优秀社团”,2008-2009学年,还获得了“最佳风采奖”和“精品社团”的最高荣誉,2009-2010学年,被授予校“五星社团”的荣誉,并组织志愿者参加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被授予“志愿者先进集体”。它是隶属于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是紧密围绕校园文化,联系广大羽毛球爱好者进行健身运动的社团。

羽协以学校为主要活动基地,定期组织会员进行训练、比赛,观看羽毛球教学视频,组队参加省市校各级比赛,并与校体育部合作培养羽毛球国家二级裁判。经过近十三年的羽协人的付出和努力,羽协不断发展,成为我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近年来羽协先后参加和举办了省市、校级的多项大型羽毛球团体和单项比赛活动:

(1)2005—2006年 “理工杯”羽毛球单项比赛;

(2)2006—2007年 第一届“理工杯”羽毛球团体赛、“非凡云塘杯”羽毛球团体赛、第一届科教杯团体赛并获第七名、第一届长沙市高校羽毛球团体赛获“最佳组织奖”、第一届长沙市业余羽毛球俱乐部比赛;

(3)2007—2008年首届“迎新杯”羽毛球单项比赛、师大邀请赛获团体冠军、长沙市高校羽毛球友谊赛获团体亚军、长沙市大学生羽毛球协会第一届常任理事学校等。

(4)2008-2009年第二届“迎新杯”羽毛球球单项比赛、第二届“理工杯”羽毛球混合团体赛。2009年,在湖南省“波力杯”大学生羽毛球单项比赛中,我校选手陈曦获男单季军,伍丹婷获女单第五,混双四强中我校占据三席。

(5)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长沙理工大学“优秀社团”,2008-2009学年,更有“最佳风采奖”和“精品社团”的最高荣誉。

(6)2009-2010年举办了第三届“迎新杯”羽毛球单项比赛,荣获校“五星社团”的最高荣誉。并组织志愿者参加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湖南赛区)的志愿服务,被授予“先进志愿集体”的光荣称号。

(7)2010-2011年举办了第四届“迎新杯”羽毛球单项比赛。

协会会徽、会旗(设计者:谌谨)


1、长沙理工大学羽毛球协会会徽

(1)设计说明:

此设计的灵感来自于身上飞扬的羽毛球。本设计着重体现了羽毛球快速、轻巧和飘逸的特点。标志外形取了协会英文的首写字母“C”的形状,响应了协会的名称。

它还像是一个高高跃起来的人体的侧面,体现了长沙理工大学羽毛球协会成员年轻活力、激情四射的精神面貌和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态度。

标志主体的设计是非常简洁流畅的。标志颜色和标志整体造型带着长沙理工大学校徽的味道,让人感觉熟悉而亲切。

(2)图片:

2、长沙理工大学羽毛球协会会旗

(1)会旗含义:

会旗设计引用会徽设计理念,以蓝、白为主色调。会旗底色为蓝色,象征着广阔的天空,羽协在蓝色下尽情地翱翔。白色与蓝色相接之处的弧线,体现着羽毛球协会不断挑战极限,突破自我,勇攀高峰。会旗上加入字“长沙理工大学羽毛球协会”以其英文字样,体现着羽毛球协会的活力以及广阔的视野。

(2) 图片:

协会理念:羽理同心,协力辉煌


理念含义:此理念源于成语“同心协力”,将四字拆分后再组合,形成羽协理念“羽我同心,协力辉煌”。两句的首字拼合在一起形成“羽协”。 “羽我同心”一句, 借用“羽”字和“与”字同音的特点, “理”字意指“长沙理工大学”, “理”与“你”偕音,同时也表示,羽毛球、羽协和学校、和“你”同心,大家共同奋斗。

“协力辉煌”意指经过羽毛球协会的孜孜不倦,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长沙理工大学“优秀社团”, 2008-2009学年,更有“最佳风采奖”和“精品社团”的最高荣誉,羽毛球协会会员还在校内外各大比赛中获得佳绩。

“羽理同心,协力辉煌”八字读起来朗朗上口、铿锵有力,易被人牢记。其包含的更加深层次的含义,意喻着羽毛球协会作为精品社团的激昂与大气。

协会成绩


一、省市级荣誉:

2010年,羽毛球协会为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湖南赛区)提供了为期两个月总共12场的志愿服务,志愿者们克服了天气、交通、住宿等方面的困难,始终用微笑为运动员、观众提供志愿服务,他们的志愿服务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展现了长理羽协人的素质,展现了长沙这座星城热情好客的精神。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湖南经视先锋乒羽频道、潇湘晨报等新闻媒体报道。他们的服务得到了赛事组委会的高度评价,被授予“志愿者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二、校级荣誉:

1、在2009-2010年度,被授予长沙理工大学“五星社团”。

2、在2008-2009年度,在长沙理工大学社团年度考核中被授予最高荣誉“精品社团”;在长沙理工大学第五届“社团风采月”活动中被授予最高奖项“最佳风采奖”。

3、在2007-2008年度,在长沙理工大学社团年度考核中被授予“优秀社团”;在长沙理工大学第四届“社团风采月”活动中被授予最高奖项“最佳风采奖”。

三、竞赛荣誉:

1、湖南省第五届“波力杯”高校羽毛球锦标赛单项取得突破。

2009年5月9日,在湖南省第五届“波力杯”高校羽毛球锦标赛中,我协会14名同学参加了男单、女单、男双、混双共4个项目的比赛,最终,陈曦夺得男单第三名,伍丹婷、胡钰媛分别列女单第五名和第七名。而我校在混双项目中更是战果累累,包揽了前四强的三个席位,邹宝诚、周芯宇夺得混双第二名,喻新朔、朱梦苏夺得混双第三名,康熙卓、李璐夺得混双第四名,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2、在2009年6月份,长沙市第二届高校羽毛球混合团体赛,荣获第七名。

3、在2008年4月份举行的长沙高校羽毛球团体联谊赛中获得“第一名”

4、在2008年5月份,在长沙高校羽毛球团体友谊赛中获得“第二名”。

5、在2007年5月份,在首届长沙高校羽毛球团体友谊赛中获得“最佳进步奖”。

协会章程


正 文

(2008年10月8日会员大会通过)

第一部分:长沙理工大学羽毛球协会基本情况

一、协会全称:长沙理工大学羽毛球协会

二、协会宗旨:

1、广泛团结长沙理工大学的羽毛球爱好者,在全校范围内促进羽毛球运动的开展;

2、为本校羽毛球爱好者提供一个融洽而稳定的结交球友,交流球艺,增进友谊的舞台;

3、锻炼同学能力,提高同学综合素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三、协会性质:

羽毛球协会是隶属于长沙理工大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校体育部的体育类社团,具有以下特点:

1、群众性:长沙理工羽毛球协会是由长沙理工大学在校爱好羽毛球的学生组成,同时接受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体育部的监督管理。

2、专项性:长沙理工羽协是专项开展羽毛球运动及其相关活动的社团。

3、非赢利性:长沙理工大学羽协不以赢利为目的。

四、活动方式:

1、 在室内羽毛球场的每一周活动一次;

2、每学期定期举办大型及小型的团体赛或个人赛各一次;

3、每学期定期举办新生羽毛球比赛;

4、每学期组队参加全市和全省的羽毛球比赛;

5、培养一批专业羽毛球裁判(参加国家二级裁判员考试)。

第二部分:长沙理工大学羽毛球协会会员权利与义务

一、入会说明:

1、入会时间:每学年开学初,在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统一安排下进行;

2、入会条件:

a、思想健康,符合团章思想要求,积极上进;

b、身体健康,对羽毛球运动有一定的热爱程度;

c、有较强的责任心;

d、自觉自愿入会;

e、按照社团联合会的规定缴纳和续交会费;

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可自由加入或退出社团;

2、有权了解本协会的章程,组织机构,财务制度,对协会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3、有参与协会干部竞选活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向协会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向社团联合会反映本协会的问题;

5、有参与评选“社团优秀会员”等校社联合和协会内部表彰的权利。

(2)义务:

1、缴纳和续交会费;

2、接受本协会的定期注册(每学年一次),否则取消会员资格;

3、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会员大会的权利:

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两次,一般定在开学初和学期末。

1、选举和更换协会各阶层负责人;

2、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3、修改协会章程;

4、监督协会财务活动;

5、表彰协会优秀个人及优秀部门。

第二部分:长沙理工大学羽毛球协会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责

一、长沙理工羽毛球协会机构设置:

1、会长 2、副会长3、宣传部 4、活动部 5、外联部 6、办公室(财务组、内务组) 7、竞赛部

二、协会各部门的职责:

1、宣传部:

a、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前、中、后期的宣传工作,包括出展板,海报,横幅、广播稿等;

b、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新闻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协会的各项活动;

2、活动部:

a、负责协会举办的比赛及讲座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b、负责协会平时会员的常规练习;

3、外联部:

a、负责协会的社会赞助;

b、负责与其他协会之间的交流;

4、竞赛部:

a、负责协助活动部平时的会员常规练习;

b、负责协会羽毛球裁判员的训练事宜;

c、负责训练提高部内成员技术并组构羽毛球队;

d、负责协会比赛的赛程安排;

5、办公室:

(1)财务组:

a、负责协会经费保管以及收入与支出的记录;

b、负责协会每学期的财务预算及结算;

(2)内务组:

a、负责保管协会历史、现存的信息资料;

b、负责协助宣传部做好协会的宣传工作;

c、负责对协会干部、骨干、普通会员的考核;

d、负责每次大型活动的总结工作;

e、负责协会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

三、负责人任免制及其权限和责任:

1、长沙理工羽毛球协会负责人任免制严格按照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任命:

由长沙理工大学羽毛球协会会员大会选举或校团委与社团联合会任命产生;

(1)长沙理工大学羽毛球协会负责人的选举,首先由协会上任会长拟订方案提出候选人,报指导老师,联合会和校团委审批通过后,方能在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由全体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候选人条件:

a、参加本协会工作一年以上;

b、一次被评为协会优秀干部;

c、成绩优良,挂科科目数不得超过两门;

(3)协会负责人任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2、长沙理工羽协负责人的权限和责任:

(1)总体负责、协调协会各项工作;召开会员大会;

(2) 组织本社团的比赛活动;

(3) 确定并考核各个部门负责人;

(4) 检查本协会的财务情况;

(5) 按时参加联合会的例会;

(6) 主动接受社团联合会的考核;

(7) 每学期开学制定本学期活动计划。

四、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则:各部门负责人任免制

1、担任各部门负责人(部长与副部长)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为长沙理工羽毛球协会会员;

(2)思想品德良好,在校无违规违纪行为;

(3)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

(4)学习成绩良好,即挂科科目数不得超过两门(不含选修课);

(5)原则上不得在其他协会同时担任副部长以上干部。

2、任命程序:

(1)学期初,提交申请和简历;

(2)进行部门骨干投票及答辩;

(3)会长任命。

3、任期为一个学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4、各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内若有恶劣行为(严重程度参看附录1),协会会长、副会长经审核商议有权罢免其职务情节严重者可做退会处理;

第二则:各部门负责人责任制

1、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协会内部其他部门

2、招收、培养考核本部门干事;

3、认真完成本部门工作,做好总结;

4、积极为社团的健康发展出谋划策。

第三则:各部门负责人考核制 (参看附录1)

五、财务管理制度:

1、协会财务管理由协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由协会干部和会员大会监督。

2、会内经费来源:会费、公司赞助、学校拨款、其他收入;

3、会费保管:70﹪的固定经费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保管,30﹪的活动经费由协会保管。

4、报销制度:

(1)每次活动前或平时办公时,购买物品或其他开支所需费用的经手人须先向会长汇报,会长认为合理后方可;

(2)经手人须及时报销费用;

(3)无论报销费用多少,一律凭正式发票或收据,否则无效;

(4)会长确认;

(5)到办公室财务负责人处记帐、签字、财务负责人确认,领取费用;

(6)根据凭单到校社联财务部出纳处将发票或收据交给出纳员,然后领取费用。

(7)凡报销费用超过(包含)100元,还需要会长、财务负责人、经手人当场确认、签字报销。

(8)凡大型活动策划书中必须写清具体的经费预算,报社联审批,活动结算不能超过预赛。

5、办公室财务负责人对支出或收入费用在财务初表上要有详细的记载,包括时间、用途(或来源)、经手人、用于或来自什么活动等,并保管和整理好收据、发票等凭证;

6、办公室财务负责人在每次活动结束后一个星期内主动向会长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7、办公室财务负责人在期末临近时须将初表帐目整理到帐簿上,交会长、指导老师、社团联合会审查;

8、对于赞助费用的收取与支出还应该另行详细记录。

9、不得私自挪用或骗取占有协会经费,一旦查出将责令其归还损失经费,并将其移交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处理。

长沙理工大学羽毛球协会

二00八年十月八日

附录一:

羽毛球协会干部及骨干考核方法

为了使羽毛球协会的日常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也为了使协会里每位干部、骨干能够尽职尽责,全心全意工作,共同促进羽协的发展,现制定干部考核方法如下:

一、学期初,规定协会每位干部量化分数20分,会员10分。

二、学期中,根据每位干部各个方面的表现,对其量化分数进行加减,分数不等,先列举若干具体如下:

a、出勤情况:羽协干部例会及会员大会等会议,迟到或早退一次,扣一分;缺席一次,扣两分。(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的,将不予扣分,但事先须向会长说明并经批准)

b、例会表现:召开干部例会时,积极发言且其发言能反映问题的,以及提出有建设性意见的方案的,加一分;相反,若开会时开小差、交头接耳、不认真的,扣一分。

c、部内总结:各个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总结部门活动并按时递交总结,凡不按时交的,扣两分;总结中若能实事求是,及时发现不足并改进的,加一分;但若不认真总结,敷衍了事的,扣一分。

d、日常行为:凡做出违反协会章程及规章制度,或有损协会形象的事情的,视情节轻重,轻者扣一分,重者扣两分,对极其严重的直接免去其在协会内职务;善于团结会员、和会员交流,并积极帮助会员的,加一分;在各项活动中为协会争得荣誉的,是荣誉大小,加一二分不等。

三、学期末,累计每位干部及骨干的量化考核分数,据此评选协会的优秀干部及积极分子,并给于适当的物质奖励。

附录二:

羽毛球协会“优秀会员”奖学金评选标准

为了表彰一批为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积极配合协会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以及鼓励协会会员努力参加协会活动,提高技术水平,为长沙理工大学羽毛球协会赢得荣誉和做出贡献的会员。根据评分标准,每学年得分最高的2名会员荣获“优秀会员”,并能得到50元的奖学金。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每学年基本分80分。

二、对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加分:

1、参加校级的羽毛球比赛,团体比赛荣获前八名的成员依次加4分、3.5分、3分、2.5分、2分、1.5分、1分、0.5分;单项比赛荣获前三名的依次4分、3分、2分;

2、参加参加市级的羽毛球比赛,团体比赛荣获前八名的成员依次加6分、5.5分、5分、4.5分、4分、3.5分、3分、2.5分;单项比赛荣获前三名的依次6分、5分、4分;

3、参加参加省级的羽毛球比赛,团体比赛荣获前八名的成员依次加10分、9.5分、9分、8.5分、8分、7.5分、7分、6.5分;单项比赛荣获前三名的依次10分、9分、8分;

4、对协会活动组织工作起到重大作用的事情给予1-8分的加分。

三、对于以下几种情况扣分:

1、无故缺席会员大会的扣5分/次;

2、无故缺席正常的协会训练和比赛活动扣5分/次;

3、不停活动组织者安排,视情节扣除5-10分;

4、无故不出席协会活动达3次以上,按自动推会处理。

附录三:

关于拉赞助的有关事宜

1、赞助前:

a、策划:由外联部部长负责将原活动计划进行修改,使其商业化,便于与赞助商谈判;

b、预备:外出拉赞助前必须对协会活动进行充分全面的了解;

2、赞助中:

a、拉赞助的会员必须随身带上学生证、会员证;

b、坚决维护长沙理工大学的形象;

c、对赞助商提出的任何条件必须先思而后答,不得超出校团委有关规定的范围;

d、与赞助商达成协议后,不得善做主张,签定合约,必须向会长报告后,听指示行动;

e、拉赞助中的车费、电话费自付,若有其他有必要的开销,需向会长报告,经批准后方能进行,其费用协会报销;

3、拉赞助后:

a、对赞助的分配:协会、拉到赞助的会员;

b、分配原则:按赞助的金额而定: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拉倒赞助的会员可提成15%;1000元以上(含1000元),拉倒赞助的会员可提成20%;

除去提成后的金额纳入协会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