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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行政服务中心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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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行政服务中心




机构简介


武进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1月,是区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对区级机关有关集中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工作。中心成立了基本建设、交通运输和企业注册三个成建制办事大厅,有工作人员近80人,近年来年办件量保持在15万件左右,社会群众满意度一直维持在98%以上。

中心运行以来,始终坚持“应进尽进、一事一地、充分授权、既受又理” 的进驻原则,着力推进事项集聚在“中心”办理;对进驻办理事项实行了“九公开”和“六件制”分类管理模式,所有进驻事项在全区“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的办件模式;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创新审批服务机制,先后推进实行了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联合审批制、联合踏勘制等服务机制;建立了企业登记“一表制”、群众咨询“一线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绿色通道”等服务举措;与此同时,中心各窗口普遍推行了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服务举措,努力构筑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平台。

中心确立了“服务对象无大小,服务群众无小事”的服务理念,“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准则,“进一门办事,按规范办理,高效率办结”的工作目标,形成了“相约中心、满意温馨”的服务品牌。中心竭诚为群众提供便捷、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成为政府服务群众和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线平台。

2011年,中心按照区委区政府“项目集中度不低于常州、审批效率不慢于常州、综合服务能力不差于常州”的要求,积极开展“寻标杆、找差距、促效能”活动,推进“两集中、三到位”工作的落实。水利、药监、计生、体育、宗教等部门已新进到位。中心窗口共进驻行政许可事项164项,非许可审批事项75项。除去权力休眠、已经下放基层、需要特殊设备和场地、涉密等因素,目前,部门进驻率为26/28=92.9%;行政许可项目进驻率为164/180=91.1%;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驻率为75/95=78.9%。在加快部门进驻和项目进驻的同时,中心十分重视审批效率的提高,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承诺件平均承诺时限由原来的9.6个工作日压缩到现在的5.9个工作日,实际办理时限仅需3个工作日。在中心每天办结的700多件审批事项中,当场办结的占79%。

运作模式


中心的运作模式可以概括为"九六六"。

1、"九公开"办事。中心实行审批部门(单位)、审批内容、 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审批责任人"九公开",让群众明白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既方便群众办事,又接受群众监督。

2、"六件"管理,对即办件、上报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退回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

(一)即办件的管理。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均属即办件。即办件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二)答复件的管理。国家明令禁止以及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申请事项按答复件处理。答复件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作出答复,详细说明政策界限,并填写《答复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

(三)承诺件的管理。服务对象提出需经审核、论证、公告、召开听证会、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均属承诺件。承诺件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在收件以后应当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承办内容,尽快组织人员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踏勘。所受理的事项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间内办结,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承办窗口应填写《承诺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凭《承诺件通知书》交费、领件。

(四)联办件的管理。服务对象申请需由3个及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属联办件。基建项目、房地产项目联办件的受口为市发展计划局;技术改造、商品市场和其它有关工业项目等联办件的受理窗口为市经贸局;城市公用事业联办件的受理窗口为市建设局;外商投资项目联办件的受理窗口为市外经贸局;个私工商业项目联办件的受理窗口为市工商局;其他需要多部门联办的事项以审批程序的最后审批责任部门为主办单位受理,或由“中心”指定主办单位受理。主办窗口受理联办件后应当立即通知各有关部门,并牵头抓紧落实。各联办单位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间内办结,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中心”负责督查各有关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牵头单位的受理窗口须填写《联办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凭《联办件通知书》交费、领件。

(五)补办件的管理。服务对象因申报材料不全等因素需要补充材料的事项,属补办件。承办窗口应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并填写《补办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待服务对象补全有关材料后到原受理窗口按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程序办理。补办件的办事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六)上报件的管理。凡需上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事项,属上报件。受理窗口接件后,填写《上报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凭《上报件通知书》到受理窗口查询办理结果和交费、领件。

3、"六制"办理。

(1)直接办理制。凡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2)承诺办理制。需要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勘察的申请项目,由窗口工作人员联系原单位进行审核或组织勘察,在承诺日内办结。(3)联合办理制。涉及3个及以上部门的重大事项,实行由主办单位受理并牵头的联合办理制,目前暂实行涉及"五条龙"的项目的联合办理制。(4)申报办理制。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主办部门负责申报,在规定时限内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帮助办结。(5)明确答复制。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我市发展规划的申请项目,由窗口工作人员及时作出明确答复。(6)扎口收费制。所有进中心审批项目的收费,实行一个窗口统一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