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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国土资源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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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简介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是市政府履行对全市城乡土地、矿产、地籍矿籍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地方性政策的实施办法;组织制订我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规范和办法。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3)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监督耕地开垦,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4) 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

(5) 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定级、登记、发证等工作。

(6)组织协调全市范围内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测绘机构的资格审查(核)工作,负责测绘管理其他各项工作。

(7)指导和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审定、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工作。

(8) 主管全市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管理土地市场,承担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农地转用、征(使)用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9) 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治理。

(10)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保护地质遗迹。

(11) 负责监督检查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完成国家、省、市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协收任务,并加强对全系统的指导。

(12) 提出全市国土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不断完善各项改革措施。

(13) 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

(14) 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纪检监察、财务、档案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评定工作;加强党群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行政服务处:

负责集中受理局机关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以及相关行政管理服务事项;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供地审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集体土地使用、建设占用国有未利用地审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修改审核;负责采矿许可证审核。承担临时用地审批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宣传解释和接受群众咨询服务工作。

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赋予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都与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

一、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工会代表职工权益,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途径和形式。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过程中,工会履行参与职能更具迫切性和必要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运行主体都是相应的法律规范。所以,工会要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群众性监督的力度,主动参与立法,从源头上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

二、维护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由于劳动关系主体存在隶属性,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对矛盾中很明显劳动者是弱者,是需要保护的对象。劳动者为了取得平衡,应该依法组建工会,加入工会,在工会的组织下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进行抗争,这是非常现实而有效的途径之一。工会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维护了稳定的大局,就是维护了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三、建设职能。在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工会代表和维护的职工具体利益的最终实现也在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所以,工会必须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积极推动社会经济效益和生产力的提高。

四、教育职能。工会教育职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在新时期,劳动者已成为独立、自主、自由的劳动者,他要自我决策、自我负责、自我发展;劳动力进入市场,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的地位、利益完全取决于个人的素质,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要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有较高的素质。这就需要学习,接受教育。因此,工会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就必须履行好教育这一职能。

团委:

根据共青团组织的工作内容,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局团委主要职能如下:

1. 开展各类思想教育活动,组织理论学习,加强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内容。

2. 抓好局团委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定期组织召开局团委会,讨论重大事项及局团委阶段性工作。组织召开局团委民主生活会。

3. 负责制定全局团的宣传工作计划,分阶段安排落实。

4. 负责做好局属各单位团组织书记(负责人)的选拔、培养、考察及转岗等协管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团干部的培训计划,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督促做好局属各单位团组织后备团干部的配备及日常管理工作。

5. 制定实施局属各单位团组织工作考核标准,负责开展各单位团组织的年度工作考评。

6. 制定实施全局团员发展的年度计划。每年组织开展局系统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加强团员队伍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7. 制定实施局系统"推优"工作的年度计划,抓好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建设。

8. 负责指导、帮助局属各级团组织建立并执行有关制度,做好局系统建团、奖惩、团费收缴管理、组织工作统计等各项工作。

9. 组织实施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做好青年"技能、科技"双登高工作。

10. 组织实施局系统"共青团号"集体的创建工作。负责做好团号集体的评定、命名、日常管理、年度复审工作。

11. 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组建局系统青年突击队,组织开展局系统年度青年立功竞赛活动。

12. 组织实施局系统青年志愿者行动,结合实际开展全局性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负责局属各单位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组建和¥¥¥常管理工作。

13. 组织开展全局性、示范性、指导性的大型文体、娱乐活动。

14. 做好局系统青年维权工作。

15. 参与局系统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做好团员青年队伍的稳定工作和后进青年的帮教工作。

16. 组织开展局系统各类青年人才的选拔、培养、推荐工作。做好各类青年人才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建立局青年人才信息库。

17. 完成上级领导各类交办任务。

监察室:

一、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定、命令等情况;根据《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范围,对本局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检查。

二、协助本局领导及有关科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案件查处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三、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四、督促协助本单位制定本系统、本行业源头治理、惩治腐败的措施。

五、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申诉、信访举报的调查,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六、负责对本局中心工作、热点工作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保证各项人事政策的贯彻执行。

七、完成市监察局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规监察处:

负责组织开展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管理政策法规调研,拟定有关实施细则和政策规定;拟定全市国土资源和测绘监察的有关规定;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咨询,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调研,研究制定改革措施;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情况;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土地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局办案件的立案,审理,听证,行政处罚决定的拟定和报批;负责承办土地,矿产,测绘行 政复议,行政应诉事宜;负责受理有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检举,控告事宜;组织,指导辖市,区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

地质矿产处:

依法进行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的审核;负责划定矿区范围,审查开采方案,审核采矿权评估结果;负责矿产资源保护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监督实施,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采矿权人的监督检查及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汇报工作;依法征收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负责建设项目压覆乙类矿产资源审批工作;负责全市乙类小型矿产资源储量结果的认定;核准停采或核销闭坑矿山矿产储量;负责矿山资源储量及矿产资源年报编制和矿产储量的动态管理;负责全市矿产资源信息系统管理。

土地利用管理处:

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土地资产处置,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的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方案和报批工作,组织发布建设用地出让信息;组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后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建设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和市区撤组转居土地的管理;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及公布,对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资格进行审核;负责土地评估中价机构土地评估结果的备案;指导,管理全市土地市场;负责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出让金等有关土地规费的征收,协收工作;配合查处非法批地,占地,转让,出租,低价出让土地的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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