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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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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工作职责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性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性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电力行业的管理、监督、协调与行政执法;负责全市煤、电、油、气等工业生产重要物资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市联合运输及铁路专用线共用的行业管理;牵头制订全市煤炭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煤炭市场的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根据产业政策和规定权限负责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

(五)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参与制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全市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通信行业的管理;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十一)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省、市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扶持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措施;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提出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分配方案。

(十三)负责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研究制订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督查督办、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担政务公开、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产业规划科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及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聚集、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组织全市工业技术改造工作,推进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制度;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国家和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运行监测协调科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和国内外工业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煤、电、油、气等工业生产重要物资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市联合运输及铁路专用线共用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编制电力运行调控方案,协调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牵头制订全市煤炭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煤炭市场的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承担市政府清理整顿“五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科技科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全市工业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全市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提出全市工业行业需市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管理;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节能降耗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有关事宜的综合协调工作。

安全生产科指导全市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六)重工业科

承担装备工业、原材料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装备工业战略、规划;提出装备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平衡建设条件的装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轻工业科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消费品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消费品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平衡建设条件的消费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信息产业科(沧州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信息产业的行业发展、管理和信息化推进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以及全市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组织规划党政机关网,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统筹协调通信业规划的组织实施和行业管理工作;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平衡建设条件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信息化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负责软件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管理。

(九)中小企业科

承担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的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创业辅导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统计工作,协调解决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分配方案。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老干部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其他事项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负责联系和指导沧州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及有关行业协会。

(二)管理沧州市人民政府驻天津办事处、沧州市国防工业办公室、沧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承担沧州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沧州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沧州市政府清理整顿“五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领导信息


张云波 党组书记、局长

徐树森 党组副书记

刘清宝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志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艳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玲玲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郝树明 调研员

刘凤瑞 调研员

杨俊瑞 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