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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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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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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成立于2003年,是县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平时担负组织领导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任务和承担部分防灾救灾的应急救援任务;战时担负组织城市人民进行防空袭斗争的任务。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人民防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定人民防空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防空重点城市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点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加固改造、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5、负责县级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勘察、定点、建设和管理工作。6、负责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人防建设费、平时使用人防设施设备等费用的收取和管理。7、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指挥工作。拟定我县城市防空袭方案、战时人口疏散计划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全县防空袭演习演练,协调监督有关部门搞好疏散基地建设,实行人防组织指挥、群众防空组织等工作的平战结合,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协调城市化学事故救援工作。8、制订人民防空袭警报、通信及网络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人防通信、警报设施为党政机关和抢险救灾服务工作。9、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防系统干部职工和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人民防空行业标准化工作。10、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编制全县人防经费预算,并对全县人防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11、战时协调建立人防指挥机构,完善防空袭斗争实施方案,组织有关部门传递和发放防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口与战备物资的疏散和掩蔽;组织人防专业队伍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作战,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机构1、人事秘书科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保卫、督办、会议组织安排、调查研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及人防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办机关的人事、工资、编制管理、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办机关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人防规定。2、规划财务科 负责贯彻落实人防财务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管理国家、省、市拨人防经费和本办依法征收的人防建设经费。承办全县人防经费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审查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工作,负责编制、上报人防工程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集人防建设资金的规定和管理办法。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统计工作。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审计工作。会同人事秘书科管理办机关国有资产,指导监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3、工程管理科 负责全县人防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监督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负责全县人防工程的建设管理、档案管理和废旧工程的报废审查、报批工作,协调、指导人防工程的设计、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程技术人员、平战结合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人防工程技术研究,管理人民防空工程行业标准化工作,工程平战结合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的有关规定,编制平战结合发展规划与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重点经济目标的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防统计工作。 4、指挥通信科 负责拟定全县人防组织指挥、通信和警报设备、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指导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负责人防指挥所的勘察、定点和使用管理;在同级军事部门的领导下,拟制、修订我县防空袭方案和人口疏散等各项保障计划,负责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参与城市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教育部门搞好在校中小学生的人防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人防宣传教育和防空技能训练。开展人防建设科学技术研究,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行业标准化工作,协调、监督有关部门搞好人口疏散基地建设;指导实施利用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为党政机关和抢险救灾服务工作。 5、法制科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人防执法监察队伍查处各类人防违法建筑项目和违规行为;负责本办代县政府草拟的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报审工作;负责本办人民防空各类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的法律审核把关及备案工作;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督查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法制宣传教育;负责人防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及执法资格管理等工作;负责和上级政策法规科室的工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