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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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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百科名片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苍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办字〔2009〕171号)和《中共苍山县委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苍山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苍发〔2010〕10号),设立苍山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订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成品油流通和全县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制定下达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按规定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

(六)研究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参与制定全县运输、邮政、电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八)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县级药品储备管理和中药材生产项目扶持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油区管理和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承担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审核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县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

(十)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十一)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审核申报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

(十二)研究拟订全县信息网络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标准体系。

(十三)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通信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全县通信、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专用通信网络规划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通信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以及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和标准。

(十五)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煤炭工业管理、无线电管理。

(十六)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财务管理、档案、督办、信访、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卫、接待、文印、车辆调度、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

(二)人事科

组织实施经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参与考察有关企业的党政领导班子,指导系统内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党务工作;负责办理有关企业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手续;指导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工作的政策法规,指导企业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和引进智力工作,按规定安置国家统配人员及办理有关手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工程、经济等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等工作,指导企业抓好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综合法规科

参与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研究提出工业流通经济运行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承担和协调工业流通经济课题的调研;负责起草工业流通经济分析综合文稿及局机关的有关重要文字材料;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工业流通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对外宣传;汇总编制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并会同有关科室检查落实;协调解决产业政策执行中的问题。

(四)企业科

拟订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改革和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管理现代化;组织推动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

(五)经济运行科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综合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和产业调整的重大问题,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起草经济分析报告、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淘汰落后产能总体方案;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负责行业和企业的生产情况调度,汇总、统计、发布工业经济信息;承担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保障工作;监测企业资金运行情况,协调企业流动资金供需衔接,研究提出全县重点企业名单。

(六)规划与技术改造科(挂工业技改重点项目办公室牌子)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重点行业布局;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筛选和管理县重点项目、组织申请省重点和国家专项;提出重点行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和资金筹措建议,监测分析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技术改造专项基金,办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登记备案核准和转报工作;负责技术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相关抵免税申报工作;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提出鼓励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

(七)科技与装备产业科

组织指导全县工业企业科技工作,研究落实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新产品开发,做好企业产品品牌培育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申报国家、省重点开发项目;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及技术进步奖励推荐;承担机械装备、交通装备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电力科

负责全县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制定下达全县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机组电力生产组织,监测电力经济运行;制定电力保障预案和有序用电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电力运行和供求中的重大问题,平衡电力资源,指导电力调度、电力行业统计和技术监督工作;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工作;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

(九)信息产业科

承担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政策,组织实施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产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审核申报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协助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承担信息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负责推进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指导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农村、服务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标准体系;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分析信息产业生产运行和经济效益状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参与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人员编制


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行政编制19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其他事项


(一)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需上报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转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审核后,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上报;需上报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上报;需由县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核准。

(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职责分工。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省、市级技术中心的上报工作,负责县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

(三)电力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电力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电力中长期规划,规划电力投资项目布局,负责拟订全县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年度发电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执行,协调电力生产运行中煤炭运输等重大问题。